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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466408614/2017-00008 生成日期 2017-03-16 公开日期 2017-03-16
文件编号 苏气发〔2016〕9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气象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关键词 气候,预报,气候变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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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江苏省气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和监测评价办法(2016-2020年)》的通知
江苏省气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和监测评价办法(2016-2020年)》的通知

江苏省气象局关于印发

《江苏省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和

监测评价办法(2016-2020年)》的通知

 

各设区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气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江苏气象现代化建设省部联席会议纪要》(第2号)精神,按照《全国气象现代化发展纲要(2015-2030年)》《全国气象发展“十三五”规划》《江苏省“十三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确立的目标,经过前期的调研和征求意见,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发挥江苏地方特色,省气象局制定了新的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并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中国气象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设区市和各县(市、区)气象局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好汇报工作。

附件:江苏省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和监测评价办法(2016-2020 

20161230

 附件

江苏省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
和监测评价办法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江苏气象现代化建设省部联席会议纪要》,按照《全国气象现代化发展纲要(2015-2030年)》、《全国气象发展“十三五”规划》确立的目标,在江苏气象现代化第一阶段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可持续的气象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指标体系和监测评价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气象事业公益性方向、基础性定位、先导性要求和科技型性质,大力推进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气象工作法制化,以发展现代气象业务为核心,推进气象信息化为抓手,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战略为动力,强化现代气象管理为支撑,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发挥江苏地方特色,建设以“智慧气象”为重要标志的气象现代化“四大体系”。进一步增强气象事业在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生态文明、服务百姓生活等方面的服务保障能力,为实现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引领、服务为本。面向民生,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以服务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需求为导向,以服务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扩展公共服务广度,优化专业服务质量,大力提升公共气象服务产品的供给能力。

坚持科技创新、开放发展。围绕精细化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业务核心技术突破,发挥江苏气象科技人才优势,大力推进开放合作、协同创新和人才培养,推进科研业务深度融合,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坚持重点突破、协调发展。以提高气象预报准确率为重点目标,着力发展无缝隙、精准化、智慧型气象预报业务。补齐强对流、海洋、环境气象等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的短板,促进全省区域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能力的协调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提质增效。全面深化气象改革,激发气象事业发展活力。推进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气象事务,从注重发展规模、硬件建设转向更加依靠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升,调动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事业发展的合力。

三、总体目标

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完善、布局科学、功能先进,满足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国家气象事业发展要求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现代化水平居全国前列。其中,精细化预报时空最高分辨率分别达到10分钟和一公里,预报时效达10天;24小时晴雨和暴雨准确率分别达到92%68%;灾害性天气预警质量综合评分达70分;雷雨大风、冰雹等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时间提前量比“十二五”期间增加10分钟,达30分钟;全省智能化台站建成率达70%;气象灾害损失占GDP的比重比“十二五”期间平均下降15%;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达87%

四、评估办法

监测范围为省、设区市和县(市、区)三级,根据不同层面测算有所区分。

江苏省气象局在每年第一季度对上一年度气象现代化工作进行评价,形成评估报告报省政府和中国气象局,并适时向全省通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责任。阶段性评估由江苏省气象局委托第三方开展,各级气象部门要根据评价情况研究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指标体系

(一)指标体系

江苏省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2016-2020)是推进江苏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可持续气象现代化的重要导向,促进江苏在第一阶段现代化成果的基础上,实现全省气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指标的编制着眼于可采集、可量化、可监测、可对比,反映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和行业特点。在指标设计中努力实现“四个对接”,对接江苏气象现代化第一阶段的指标体系、对接“全国省级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对接“全国气象现代化发展纲要”,对接“江苏省‘十三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

本指标体系主要由五类一级指标、18项二级指标、38个三级指标构成,涵盖气象工作的主要方面,指标权重总分为100分。指标的分类体现气象现代化“四大体系”建设方向和智慧气象的内涵,着眼于满足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从气象基础业务、服务体系建设中,体现新时期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的内涵,从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体现气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从气象科学管理水平体现事业发展的支持保障能力,从社会经济效益评价反映气象现代化的综合评价和效益水平。

 

 

江苏省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2016-2020

一级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编号

目标

权重

(一)气象基础业务

权重:30

1

气象综合监测能力

8

江苏都市圈及重点区域气象立体监测覆盖率

A1

90%

60%

环境气象观测站网建成率

A2

100%

20%

智能气象台站建成率

A3

70%

20%

2

观测数据质量达标率

4

气象观测数据可用率

B1

99%

50%

观测数据质量控制覆盖率

B2

100%

50%

3

气象预报准确率

7

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

C1

92%

70%

24小时暴雨预报准确率

C2

68%

30%

4

灾害性天气预警能力

5

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综合评分

D1

70

50%

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时间

D2

雷雨大风、冰雹:30分钟;龙卷:10分钟

50%

5

气象信息化水平

6

省内地面观测数据到达桌面时间

E1

1分钟

60%

气象核心业务系统云化率

E2

80%

40%

(二)公共气象服务

权重:20

6

气象预警信息覆盖面

5

气象预警信息主渠道覆盖率

F1

100%

50%

国突平台部门接入率

F2

100%

50%

7

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完备率

6

气象灾害防御法制体系健全率

G1

100%

50%

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健全率

G2

100%

50%

8

智慧气象服务水平

5

公共气象服务智能终端获取率

H1

60%

60%

智慧气象服务工程落实率

H2

100%

40%

9

公众防灾减灾意识

4

公众气象科学知识普及率

I

90%

100%

(三)科技创新人才

权重:17

10

开放式科技创新成效

6

南京大气科学联合研究中心综合评估

J1

90

60%

交通气象重点开放实验室建设

J2

建成

40%

11

气象科技创新贡献

5

气象科技研发能力

K1

90%

50%

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率

K2

50%

50%

12

人才资源保障度

6

人才队伍总体素质

L1

本科以上80%、大气专业40%、预报员16%

50%

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L2

省级:正研和入选专家库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10%
县级:拥有综合业务高级人才的县局比例达到50%

35%

入选高级别人才工程人员比例

L3

2%

15%

(四)气象科学管理

权重:16

13

气象标准化水平

5

气象数据信息标准化率

M1

90%

50%

公共气象服务标准化率

M2

90%

50%

14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水平

5

观测环境综合评分

N1

85

50%

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颁布率

N2

80%

50%

15

公共财政保障水平

6

人员经费财政保障率

O1

100%

35%

业务运行经费财政保障率

O2

100%

35%

规划项目地方财政保障率

O3

100%

30%

(五)社会经济效益

权重:17

16

预报产品精细度

6

预报产品时间分辨率

P1

100%

35%

预报产品空间分辨率

P2

100%

35%

无缝隙预报产品时效

P3

10

30%

17

气象服务满意度

6

气象服务公众满意度

Q

87

100%

18

气象服务经济效益

5

气象灾害损失占GDP比重下降率

R1

15%

60%

气象服务产业规模年均增长率

R2

10%

40%

 

(二)评估计分方法

本指标体系采用综合加权评分的评价方法,即通过对单项指标,根据其重要性赋予相应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客观评价现代化发展进程和状况,具体方法如下:

1.三级指标评价方法

为统一各指标的刻度,按照第六项里各三级指标的公式计算后,还需按下述方法进行归一化和无量纲化。

1)比值指标

正指标:标准值=实际值/目标值

逆指标:标准值=目标值/实际值

2)区间指标

正指标:标准值=(实际值-下限值)/(目标值-下限值)

其中,目标值>下限值。标准值≥1时,按1计算;标准值≤0时,按0计算。

逆指标:标准值=(上限值-实际值)/(上限值-目标值)

其中,目标值<上限值。标准值≥1时,按1计算;标准值≤0时,按0计算。

3)赋值指标

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在01之间,赋予一定分值。

2.指标评价得分计算

依据权重,采用线性加权方法计算综合得分,从而得到总体情况。计算公式为:

 

 

 

综合评分达到90分以上时,为达标,即实现气象现代化阶段性目标。

六、指标内涵和算法

(一)气象基础业务

1.气象综合监测能力

本指标通过统计江苏都市圈等重点区域立体综合站网的建成情况,提出对国家级观测站智能化改造的标准和实现目标,综合反映气象观测站网的完善程度及其智能化水平。该指标用于省、市、县现代化指标评估,包含3个三级指标。评价方法:比值指标。

1)江苏都市圈及重点区域气象立体监测覆盖率

按照国务院《长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强化南京都市圈、苏锡常都市圈(南京、镇江、扬州、苏州、无锡、常州六市),以及苏北强对流重点区域(盐城)的气象立体监测网建设。目标为地面自动站平均密度7公里,城区5公里,风廓线雷达、微波辐射计和激光雷达密度均达50公里,9部新一代天气雷达双偏振改造全部完成,加密局地天气雷达6部,形成气压、气温、湿度、风场、云和降水等要素三维格点实况场产品。计算公式为:

 

2)环境气象观测站网建成率A2。建成以大气气溶胶和反应性气体监测为主的气象环境监测站网,站点密度达35公里。计算公式为:

 

3)智能气象台站建成率A3。按照自动观测,智能数据质控、智能监控、智能安防、智能运维等要求,制定国家级台站的智能化标准,建设目标为全省国家级台站智能化改造覆盖率达到70%。计算公式为:

 

2.观测数据质量达标率

本指标通过统计观测数据的可用率和进行质量控制的数据种类,反映气象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稳定性。该指标用于省、市、县现代化指标评估,包含2个三级指标。

1)气象观测数据可用率B1。本指标主要包括观测装备业务可用性、数据可用性两个方面。目标为国家级自动气象站、区域自动气象站、天气雷达、探空系统等数据可用率达到99%。评价方法:比值指标。计算公式为:

 

观测装备业务可用性统计、观测数据质量评定均按中国气象局职能司要求进行。

2)观测数据质量控制覆盖率B2。目标为国家级自动气象站、区域自动气象站、天气雷达、探空系统等观测数据通过质量检查,低于95%本项不得分。评价方式:区间指标。计算公式为:

 

3.气象预报准确率

本指标选取24小时城镇晴雨预报TS评分和24小时暴雨预报区域HRSc评分为代表,反映各级台站天气预报的准确率。该指标用于省、市、县现代化指标评估,包含2个三级指标。评价方法:区间指标。

1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C1。目标为TS评分达到92%,低于80%不得分。

224小时暴雨预报准确率C2。目标为HRSc评分达到68%,低于50%不得分。

4.灾害性天气预警能力

本指标按照《精细化天气预报质量检验方案》,检验预警信号准确率和提前量,评估灾害性天气的预警能力。该指标用于省、市、县现代化指标评估,包含2个三级指标。评价方法:区间指标。

1)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综合评分D1。对预警信号发布时段与实况出现时段的吻合性进行检验,对提前时间进行时效性检验,并综合两种检验评分。目标为评分达到70分,低于50分不得分。

2)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D2。统计冰雹、雷雨大风、龙卷等强对流天气预警发布时间的提前量,目标为雷雨大风、冰雹预警提前量达到30分钟,龙卷预警提前量达到10分钟。

5.气象信息化水平

本指标通过测试省内地面气象观测数据传输速率,统计全省核心气象业务系统云化率,用与评价全省气象信息化水平。该指标用于省、市现代化指标评估,包含2个三级指标。

1)省内地面观测数据到达桌面时间E1。目标为1分钟内,超过2分钟不得分。评价方法:区间指标。

2)气象核心业务系统云化率E2。用于省、市、县现代化指标评估。目标为气象核心业务系统完成云化达80%,包括预报、服务、观测及数据处理等核心业务系统完成云化改造,CIMISS成为核心业务系统基础数据源等。评价方法:比值指标。计算公式为:

 

(二)公共气象服务

6.气象预警信息覆盖面

本指标考核各级气象主管部门公布的气象预警信息传播渠道落实预警信息传播的完整性,统计纳入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简称国突平台)的部门数量,反映气象部门履行气象灾害预警职能的情况。该指标用于省、市、县现代化指标评估,包含2个三级指标。评价方法:比值指标。

1)气象预警信息主渠道覆盖率F1。要求气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公众发布渠道公告》中列举的发布渠道,全部落实快速发布绿色通道。计算公式为:

 

2)国突平台部门接入率F2。要求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预警信息均接入国突平台。计算公式为:

 

7.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完备率

本指标通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综合反映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该指标用于省、市、县现代化指标评估,包含2个三级指标。评价方法:区间指标。

1)气象灾害防御法制体系健全率G1。目标为各级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各级应急预案修订情况,精细化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编制完成情况。计算公式为:

 

2)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健全率G2。目标为建立健全各级气象灾害防御领导机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融入地方防灾网格化综合管理,气象部门全面实现与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的工作对接。低于80%不得分。计算公式为:

 

8.智慧气象服务水平

本指标通过社会调查等手段,统计公众通过基于地理定位的智能终端获取气象信息情况,以及考核各地“十三五”期间智慧气象服务工程落实情况,综合反应智慧气象建设水平和成效。该指标用于省、市、县现代化指标评估,包含2个三级指标。

1)公共气象服务智能终端获取率H1。通过第三方采用随机调查方法收集公众气象预报预警信息获取渠道。智能终端使用率等数据以省通信业发展蓝皮书等公布的信息为依据。目标为公众利用智能终端获取基于地理定位的气象信息比例达到80%以上。评价方式:比值指标。计算公式为:

 

2)智慧气象服务工程落实率H2。智慧气象服务工程纳入“十三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落实“十三五”智慧气象服务工程项目,并实现与当地政府智慧城市建设全面对接。低于80%不得分。评价方式:区间指标。计算公式为:

 

9.公众防灾减灾意识

本指标通过第三方采用随机调查方法收集气象科学知识普及率,反映社会公众获取、理解和应用气象信息,利用有利气象因素,规避气象灾害风险的能力和水平。目标为90%,低于70%不得分。评价方法:区间指标。

(三)科技创新人才

10.开放式科技创新成效

本指标围绕“南京大气科学联合研究中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中国气象局交通气象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发挥区位优势,围绕气象业务核心技术突破,打造“产学研”一体的科研共同体和气象人才培养基地,综合反映我省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该指标用于省级现代化指标评估,包含2个三级指标。评价方法:赋值指标。

1)南京大气科学联合研究中心(NJCAR)综合评估J1。按照《中国气象局国家级气象科研机构和平台评估办法》,开展第三方综合评估,目标评分达到90分。

2)交通气象重点开放实验室建设J2。目标为完成中国气象局交通气象重点开放实验室申报、批复、建设,顺利通过阶段性评估。

11.气象科技创新贡献

本指标通过评估气象科技人员研发能力、成果应用水平,综合反映气象科技创新贡献水平。该指标用于省、市、县现代化指标评估,包含2个三级指标。

1)气象科技研发能力K1。目标为90%,低于60%不得分。评价方法:区间指标。计算公式为:

 

 

气象科技产出综合评分表

 

   

   

科技成果产出(满分45分)

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每项5分,第二承担单位3分,其他参加单位2分;省级气象主管机构设立或争取的横向项目(经费大于5万元)科技成果每项1分。科研成果向中国气象局登记或备案,每项1分,满分5

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每项20分,第二承担单位10分,其他参加单位6分;主持完成厅局级科技成果每项10分,第二承担单位5分,其他参加单位1分;市级气象主管机构设立或争取的横向项目(经费大于5万元)科技成果每项2分。科研成果向省气象局登记或备案,每项2分,满分10分。

科技奖励(满分20分)

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第一获奖单位每项5分,其他承担单位2分。

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第一承担单位每项20分,其他承担单位10分。厅局级科技奖励第一承担单位每项6分,其他承担单位每项2分。

专利(满分5分)

第一承担单位发明专利每项1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1分。

第一承担单位发明专利每项3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2分。

科技论文(满分20分)

第一作者SCI/EI论文每篇2分,国内一级核心期刊论文每篇1分。

第一作者SCI/EI论文每篇10分,国内一级核心期刊论文每篇6分,二级核心期刊每篇4分。

技术类标准(满分4分)

第一起草单位国家或行业标准4分,地方标准2分。

第一起草单位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分,第二起草单位2分。

软件著作权(满分6分)

第一承担单位每项3分。

第一承担单位每项3分,第二承担单位2分。

2)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率K2。目标为科技成果50%实现业务转化。评价方法:比值指标。计算公式为:

 

12.人才资源保障度

本指标通过评估整体队伍中高技能、高素质人员构成,反映气象队伍结构的现代化水平。该指标用于省、市、县现代化指标评估,包含3个三级指标。评价方法:比值指标。

1)人才队伍总体素质L1。目标为本科以上学历占在编人员比例达80%,低于50%不得分;大气科学相关专业占在编人员比例达40%,低于20%不得分;从事预报业务和研发的预报员数量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16%,低于10%不得分。计算公式为:

 

2)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水平L2。目标为正研和专家(入选中国局或省政府专家库人员)占省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10%,全省拥有县级综合业务副高人才的县局比例达到50%。计算公式为:

 

3)入选高级别人才工程人员比例L3。目标为入选高级别人才工程(入选上级人才培养工程的人员)占在编人员比例达到2%。计算公式为:

 

(四)气象科学管理

13.气象标准化水平

本指标主要反映气象数据与气象服务的流程、产品、服务对象等的标准化和统一规范程度。该指标用于省、市、县现代化指标评估,包含2个三级指标。

1)气象数据标准化率M1。衡量气象数据的标准化水平,目标是面向气象数据发现、流通、质控等环节,遵循气象信息化国家相关标准,完成气象数据标准化体系建设。其中气象数据主要是指常规气象仪器和专业气象器材所观测到各种原始资料的集合以及加工、整理、整编所形成的各种资料。目标值为90%。评价方法:比值指标。计算公式为:

 

2)公共气象服务标准化率M2。衡量公共气象服务的标准化水平,目标是在公众气象、决策气象、专业气象和专项服务等领域实现服务产品、服务方式、服务岗位职责、服务工作流程标准化全覆盖,并进行现行气象标准应用统计。目标值为90%,低于70%不得分。评价方法:区间指标。计算公式为:

 

14.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水平

本指标通过对观测环境综合评分和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颁布率的考核,反映气象台站(含地面、高空和天气雷达)探测环境保护水平。该指标用于省、市、县现代化指标评估,包含2个三级指标。

1)观测环境综合评分N1。依据中国气象局《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和高空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调查评估办法》,目标为台站探测环境评分保持在85分,低于80分本项不得分。评价方法:区间指标。计算公式为:

 

2)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颁布率N2。各国家气象站完成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通过专家评估,由当地政府颁布实施,目标达80%。评价方法:比值指标。计算公式为:

 

15.公共财政保障水平

本指标通过统计各级财政对人员经费、业务运行经费和规划项目经费的保障水平和投入力度,反映公共财政的保障程度。该指标用于省、市、县现代化指标评估,包含3个三级指标。评价方法:区间指标。

1)人员经费财政保障率O1。目标为财政投入能够保障本部门全部人员支出。低于50%不得分。计算公式为:

 

2)业务运行经费财政保障率O2。目标为财政投入能够保障本部门全部气象业务运行。低于50%不得分。计算公式为:

 

3)规划项目经费财政保障率O3。目标为“十三五”规划项目中地方财政计划投入经费逐年全部落实。低于50%不得分。计算公式为:

 

2016-2020年,s分别为20%40%60%80%100%

(五)社会经济效益

16.预报产品精细度

本指标通过调研本地预报产品精细化水平和时效完整性,反映精细化预报体系的完善程度。该指标用于省、市现代化指标评估,包含3个三级指标。产品分辨率P1P2按下表取分,每实现一项得相应分值,逐项累计可得P1P2,目标均为100%。无缝隙预报产品时效P3目标为10天。

 

短时、临近预报

短期预报

中期预报

延伸期
预报

0-2小时

2-12

小时

12-24

小时

24-72

小时

72-240

小时

11-30

时间分辨率得分P1

时间分辨率

10分钟

1小时

1小时

3小时

6小时

更新频率

10分钟

1小时

3小时

6小时

12小时

逐日

得分

20

15

15

15

15

20

空间分辨率得分P2

空间分辨率

站点

(乡镇)

格点

1公里)

站点

(乡镇)

格点

1公里)

站点

(乡镇)

格点

1公里)

站点

(乡镇)

格点

1公里)

站点

(县级)

格点

3公里)

县级

得分

20

15

15

15

15

20

17.气象服务满意度

本指标通过第三方采用随机调查方法,评估公众对气象服务的满意程度,反映社会对气象现代化建设成果的总体评价或认可程度,目标为保持在87分,低于85分不得分。该指标用于省、市、县现代化指标评估。评价方法:区间指标。

18.气象服务经济效益

本指标通过统计气象灾害的直接经济损失、气象服务的产业经济效益等,反映气象服务在防灾减灾、行业产业发展中发挥的效益。该指标用于省、市、县现代化指标评估,包含2个三级指标。评价方法:比值指标。

1)气象灾害损失占GDP比重下降率R1。目标为近三年平均气象灾害损失占GDP比重比“十二五”期间下降15%。计算公式为:

 

2)气象服务产业收入年均增长率R2。目标为每年平均增长率达10%。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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