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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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2594/2017-00015 生成日期 2017-03-01 公开日期 2017-03-0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公告
主题(一级)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级) 劳动就业 关键词 规划,就业,招聘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2016年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6年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6年人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无锡市人社工作会议及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阴为目标,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突出创新驱动,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扎实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全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突出抓好“两高”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增强群众“获得感”,实现人社事业“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

一、突出创业引领,提升就业创业工作质量

(一)确保完成就业创业工作目标。全年提供就业岗位5.5万个,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失业人员再就业3300人;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0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60个;江阴籍返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2%以上;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创业培训2500人;年内扶持自主创业2130人,其中大学生创业260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容量增至1亿元。

(二)实施创业引领工程。全面实施更加积极的创业政策,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机制,开展网络创业、技能型创业等有针对性创业培训。扎实推进大创园天安园区建设,建成江南大学国家科技园江阴创业园,全年完成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30个。引导镇(街道)建立镇级创业园。办好江阴创业大学。加强与国内高等院校合作,建立各类创业项目库,促进本地企业与项目的对接。在局网站建立创业项目发布平台。积极组织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参加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管理。积极开展创业夏令营、“创富人生”训练营活动。

(三)不断促进就业质量提升。准确掌握就业失业情况,全面建成失业预警监测体系,力争到年底,监测企业数量达1000家。全面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逐步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依托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容量,完善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继续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开展“援企稳岗”就业系列活动,服务企业稳定就业。

(四)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就业援助工作,重点做好大学生实名制就业管理工作,完善高校毕业生信息共享机制和实名制调查制度,合理开发公益岗位,确保困难家庭大学生100%就业。加强就业见习服务,提高就业见习率。按照“分类帮扶”的原则,加大针对就业援助对象的培训力度。落实优惠帮扶政策,确保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五)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推进就业服务平台、服务手段、服务模式的精细化管理,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进“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扩大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改造,进一步完善求职者与企业对接平台。

二、完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发展水平

(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制度。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即征即保”工作。配合组织部、农办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村干部养老保障机制。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适时调整医保保障待遇,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机制。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拓展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使用途径。有序推进医保协议管理。积极探索 “长期照护保险”。落实《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做好相应政策的调整工作。

(七)扩大社保覆盖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进一步探索实施助保工程。降低断保存量、控制断保增量,压降江阴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断保人数30%,新增参保4万人,净增1万人。全面推进建筑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确保新建项目参保率达100%。

(八)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稳步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养老待遇水平。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250元调整到280元;被征地农民第四年龄段人员保养金(养老年龄段人员养老补助金)由每人每月600元调整到670元,稳步提升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待遇,基础养老金发放率稳定在100%。健全失业保险金待遇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动态物价补贴。开展新一轮退休职工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开展好各类退休人员慰问工作,举办退休人员系列文体活动。

(九)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贯彻实施《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完善社会保险费欠费预防和清欠工作机制。落实省厅《关于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通知》的具体操作细则。推进“阳光医保”,创新监管模式,积极推进职工医保智能化监管,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监管,建立三位一体的监控服务体系。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医疗行为,将医保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就医行为的监管。

(十)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推进医保药品库、诊疗库、材料库“三目录”规范化。建立工伤网上申报平台,打通快速认定通道,实现工伤职工及时就医、快速结算。扎实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严格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过程,实现程序的规范化、合法化。完成社保中心改造,优化审批流程,实现社保业务“一窗经办”。

三、围绕转型发展,扎实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大力引进培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全年新引进各类人才1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510人。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新增高技能人才4500人。引进大学生7000人。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外国专家引进力度,新增外国专家60人、海外留学人才120人。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新增专业技术人才5500人。

(十二)做好人才服务工作。加强与国际组织、猎头公司合作,吸引海外人才来澄创新创业。完善“江阴引智办”微信公众平台,实现引智部门和国外人才之间的“点对点”服务和“一对一”宣传。江苏“外专计划”以及“十大领域海内外引才行动计划”等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发放高层次人才服务卡工作。继续落实优秀大学毕业生租房补贴政策。做好人才公寓复核与人才公租房资格审核工作。规范职称评定工作。积极参与“千名专家进千企活动”。组织申报无锡市国际国内顶尖人才、社会事业领军人才、中介服务领军人才。做好省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推荐工作。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

(十三)加强博士后工作站建设。进一步搭建引进和培养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平台,完善博站管理办法,探索博士后工作站建设从企业单位向事业单位发展,鼓励科研型事业单位创立工作站。继续扩大设站规模,新建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2家以上,新建江阴市级博士后工作站5家以上。

(十四)打造江阴人才引育和职业培训品牌。组织 “才聚江阴”校园招聘活动,推进微信进校园活动。探索技能人才国际开发,加强与德国西门子公司的合作与交流,与国外职业技能院校合作,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技校及职教教师、学生海外培训计划。完善职业培训体系,培育壮大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培训标准,优化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实施考核鉴定移动监控措施。推动公共实训工作,规范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探索推进民办职业培训产业园建设。将职业技能培训与创业培训有机结合,围绕电子商务、家政服务、烹饪等服务产业,开展“1+1”(每年培训1000名服务业技能人才,扶持新办100家创业实体)技能型创业人才培训工程,大力开发助力创业的培训项目。

(十五)扩大技能人才影响。结合江阴发展特点和文化底蕴,建设一支具有江阴特色的技能人才队伍。创造条件积极承办省级及以上规格的职业技能竞赛项目。认真组团参加上级政府及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技能大赛,并在省和国家级大赛中实现“冠军零的突破”。

四、完善制度机制,提升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

(十六)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加强公务员各类培训工作。推进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建设,形成奖优罚劣、评先促后的考核导向。开展新一轮人事干部政策法规培训。加强新参公单位管理。清理机关借用混岗,实现规范管理和长效管理,并探索建立公务员、参公人员科学流动机制。完善事业单位考核办法。加强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加强编外用工人员管理,优化升级机关事业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信息核对和建库工作。

(十七)进一步推进人事改革。探索推行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制度。探索实施聘任制公务员工作。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妥做好事改企推进工作。继续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从严控制并不断优化事业单位各类岗位及其结构比例,健全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探索更能充分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以及各类岗位专业特点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方式。

(十八)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根据省统一部署,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调整方案。落实县级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乡镇机关事业人员基层工作补贴。研究探索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新机制,根据各行业特点,建立激励导向的绩效工资分配体系。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休假管理,科学推进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

(十九)落实军转安置任务。按照国家、省、无锡以及江阴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做好军转安置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圆满完成军转安置任务。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社会化管理,扎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维稳解困工作。加强军转安置干部队伍能力提升培训工作。落实企业军转干部医疗救助制度。

(二十)提升人事考试工作水平。圆满完成部、省、无锡下达的各项考试任务,确保考试安全率100%。贯彻落实《江苏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健全完善我市人事考试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提升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推进考试基地和标准化考场建设。完善考务工作标准、流程和规则,深化考试精细化管理工作。完善人事考试工作联动协调机制,优化考试环境。对开发园区、镇(街道)编外人员实施总量控制并进行规范招录。

五、强化依法治理,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一)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开展和谐劳资企业、镇(街道)、村(社区)、园区建设。加强劳务派遣管理。继续实施“蓝盾”专项行动,重点关注保安、物业、快递等行业,指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积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加强工作联动,为农民工提供更加优质服务。年度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已建工会集体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

(二十二)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继续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和企业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效果专项调查工作,适时发布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并组织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推进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二十三)强化基层劳调组织建设。建立完善“江阴市劳动争议人民调解专业委员会”。积极推进镇(街道)、工业园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积极推进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劳调组织作用,在全市100人以上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指导大中型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教育、卫生等大系统探索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开展调解试点示范工作。

(二十四)加大调解仲裁办案力度。不断完善重大集体争议的多方联动调解机制和仲裁快速处理机制。对外,建立仲裁院与法院定期沟通协商机制,进一步完善裁审衔接程序,统一调裁尺度,提高仲裁工作权威性;对内,建立局内部监察、仲裁、工伤、社保等部门联动办案制度。对拖欠劳动报酬的集体劳动争议实行立案、调解、裁决全过程及时逐级报告制度,减少群体性事件。推进巡回仲裁庭审活动。开展调解员“跟班学习”活动。推动临港街道建立仲裁派出庭。畅通拖欠工资争议、涉及农民工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建立弱势劳动者的救助机制。仲裁委立案处理案件结案率94%以上。

(二十五)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加大欠薪打击力度,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调,探索建立“三方”网络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高效衔接。推行“一诉全查”制度,以“解决一案,规范一户”的方式规范企业用工。完善升级劳动关系分色预警监控指挥系统,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控。创新书面审查形式,加强劳动法规宣传,以“重点审、交替审”相结合的办法实施审查。深化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培育评定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劳动保障诚信评价体系。探索劳动监察“行政约谈”、“法律指导”工作新模式。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

六、提升服务效能,加强基础工作和自身建设

(二十六)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法治监督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基础工作。成立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继续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并抓好执行落实工作。清理、修改和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行政许可办理程序、时限、文书。加强行政许可信息主动公开。规范清理局历年来政策文件。

(二十七)继续推进“智慧人社”建设。建成启用档案中心,进一步完善档案信息集中化管理软件平台建设。集中推进“两卡”发放工作,加快市民卡系统的应用更新,加强卡业务拓展,全年完成发放省社会保障卡和新版市民卡20—30万张,年内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30万人。根据无锡进度,实时推进通过省统一平台进行省内异地就医实时结算,实现无锡“全市医保一卡通”。进一步完善网站、微信、12333、自助服务一体机等多渠道结合的公共服务信息化体系。

(二十八)深入推进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在逐步将标准化建设向社区(村)延伸,推进人社基层平台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同时,完成社保中心一窗式经办改造,上半年实现局系统窗口单位公共服务标准化全覆盖。推动局新办公地点的整合,大幅度提升经办效率和优化服务环境,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人社各项业务。基层人社所工作人员在编在岗率不低于70%。

(二十九)加强规划实施和统计管理。科学编制全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制订和执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加强省、无锡和本市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督查。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开展“八项工程”和民生幸福“六大体系”等各项重点监测,强化统计分析和统计信息服务。推进统计数据收集报送信息化。

(三十)做好新闻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政策解读,注重宣传成效,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自办刊物等平台及时把握和应对舆情动态。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增强信息报送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继续开展年度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注重调研成果转化。注重工作创新,在全系统继续开展创新亮点项目评比活动。

(三十一)做好信访维稳和应急管理。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做好重大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探索将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有机结合,拓宽信访矛盾化解渠道。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效防范信访风险。推进阳光信访,规范办事流程,优化信访秩序,增强信访工作透明度。

(三十二)推进党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继续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管理考核和监督检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常态化。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聘请第三方进行政风行风监督,积极培育优质服务窗口。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继续开展制度廉评工作,不断提升人社系统为民服务水平。

(三十三)建设高素质的人社干部队伍。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大干部选拔、交流力度,真正使有能力、有经验、敢担当的干部充实到发展一线。开展下属事业单位新一轮聘用工作。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创新干部培训模式,丰富培训内容,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全市各镇(街道)人社专职协理员集中业务轮训。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实现干部监督管理全覆盖。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人社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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