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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900/2016-00080 生成日期 2016-12-30 公开日期 2017-02-1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体裁 报告
主题(一级)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级) 财政 关键词 开发区,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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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2016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

现在向大会报告高新区2016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6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各种不利因素叠加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高新区财税部门拓展思路紧扣发展主题,依法治税强征管,科学理财保重点,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2016年,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3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增长7.80%,税收占比94.58%,其中:税收收入31.51亿元,增长9.86%;财政专项收入1.81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支出为22.3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支出 3.99亿元,增长21.73%。

(三)财力平衡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6年预计当年正常结算财力13.15亿元,加上专项收入结算5.25亿元、上级指标0.63亿元、国有股权专项结算收入2.66亿元、中央及省下拨专项资金0.87亿元,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计为22.56亿元。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2.35亿元,根据实际收支情况,按规定计提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0亿元后,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3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2016年,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03亿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调整预算的100%,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03亿元,全部用于开发建设。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高新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上级和管委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用足用好财税政策,大力培植财源增长极;狠抓各项财政收入,千方百计稳增长;调优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力推动开发与建设,支持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

按照“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2017年安排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6.32亿元,增长9.00%,其中:税收收入32.61亿元,增长3.49%;财政专项收入3.71亿元。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当年可用财力为23.31亿元,相应安排财政支出23.30亿元,当年结余100万元,财政收支继续保持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5.03亿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5.0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5.00亿元,全部用于开发建设,当年收支平衡。

(三)完成2017年度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1、坚持依法征管,集聚各方要素组织财政收入。一是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权,积极落实好上级各项扶持政策,发挥财税政策资源的最大效应,加大对“重点重大项目、龙头骨干企业、高成长性企业、中小微企业”的财政扶持引导力度,更加注重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大力培育新兴财源,尽快形成一批新的税源增长点。二是进一步推进财税等部门联动机制,科学分析税源变化趋势,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加强协税护税,坚持“抓大不放小”,在收入源头上做好文章,严格依法征收,确保应收尽收。三是以一切有利于发展为出发点,认真研究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对上争取各类专项资金,多举措多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集聚财力,为助推创新转型发展提供更多的财力及政策保障,加快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2、坚持依法理财,科学合理统筹安排财政支出。面对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与刚性支出快速增长的新困境,我们将坚持依法理财,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兼顾、科学规范安排资金,预算编制力求更精细,预算约束更强化,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制,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合理把握支出进度,增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和严肃性。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政策,继续压减三公经费支出,积极打造节约型政府,严控行政运行“成本线”;集中财力惠民生、保重点、促和谐,确保民生领域各项政策有效落实,力保服务社会“民生线”;发挥杠杆调控效应,聚焦重点项目,正确处理好保运转与促发展的关系,全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把握发展经济“生命线”,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坚持规范管理,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财政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同时,按市政府要求,逐步将政府性债务预算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形成覆盖高新区所有收支的预算管理体系。深化财政管理各项改革,全面实施部门预算、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等制度,不断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将政府专项纳入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适时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深化公有资产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更加规范开发建设资金管理,确保开发项目有序推进。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强化财政预算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财政财务管理新规定。

2017年,财政目标任务重、责任压力大,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目标,求真务实,奋力争先,全面落实新《预算法》,做到生财有道、聚财有力、理财有方,努力完成2017年各项财政目标任务,更好地促进高新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江阴高新区2017年预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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