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900/2017-00006 | 生成日期 | 2017-02-13 | 公开日期 | 2017-02-1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级) | 财政 | 关键词 | 开发区,预算,公开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第一部分 高新区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辖区内的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报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的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工作,加快研发和转化国际领先科技成果。
3、负责研究拟订辖区内投资优惠政策,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管理高新区的进出口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工作,依法处理高新区的涉外事务。
4、按规定权限对辖区内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或审核,并负责企业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必须的基础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国有土地和房地产业。
5、负责高新区内一二三产业发展、科技管理、统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工作;做好辖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
6、负责管理辖区内财政收支的概算、预算、决算、审计监督、财政监督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及协调工作。
7、负责高新区的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群团和社会稳定等工作。
8、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设在高新区内分支机构的工作;负责管理高新区管委会机关的下属单位。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江阴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设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招商局、经济发展局(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科学技术局、财政局(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牌子)、规划建设局等7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工委(挂“监察局(审计局)”牌子),江阴市城东街道办事处归高新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另下设高新技术创业园管理委员会等11个全民事业单位。2017年安排预算单位47个,其中:机关部门13个、公安派出所5个、各类学校8个、社区12个、其他单位9个;涉及各类人员共2785人(其中:在职2414人、退休371人)。
三、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7年,高新区范围内有财政资金供给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自收自支单位共计47家,均纳入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1、部门收入预算是根据各单位上年收入情况和当前政策变动因素合理测算,按照单位和具体项目予以核定。
2、部门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以2016年10月份各单位核定的实有人数,按照上级财政、人事、社保等部门以及管委会确定的标准计算核定。
3、部门商品和服务支出,分定额部分和单项核定两部分,定额部分按照上年标准进行编制,单项核定部分根据2016年实绩和2017年工作情况,经管委会审定后编制。
4、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由各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申报项目,经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按照轻重缓急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行编制。
第二部分 高新区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高新区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高新区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60762.6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2359万元,增长25.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了2014年10月~2017年养老金、职业年金以及新增部门项目等支出,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60762.6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58532.6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8532.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465万元,增长27.1%。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223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6万元,减少4.5%。
(二)支出预算总计60762.6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44.8万元,主要用于管委会机关各部门正常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22.62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及增加2014年10月~2017年养老金、职业年金等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6355.42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交警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268.50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同上。
3.教育(类)支出20676.76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幼儿园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240.37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同上。
4.科技(类)支出6277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局、创业园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193.50万元,增长53.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创业园人才公寓设备购置等装修费用。
5.文化(类)支出1509.67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6.社保(类)支出412.43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中心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37万元,增长3.3%。
7.医疗卫生与计生(类)支出4075.2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937.28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是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楼。
8.城乡社区(类)支出6611.2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事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83.46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新增了社区建设项目。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49598.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732.44万元,增长34.5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了2014年10月~2017年养老金、职业年金等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1164.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73.44万元,降低3.24%。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高新区部门本年收入预算合计60762.6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532.61万元,占96.3%;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2230万元,占3.7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高新区部门本年支出预算合计60762.6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9598.05万元,占81.63%;
项目支出11164.56万元,占18.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高新区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7632.6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359万元,增长25.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了2014年10月~2017年养老金、职业年金以及新增项目等支出,相应增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高新区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0762.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359万元,增长25.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了2014年10月~2017年养老金、职业年金以及新增项目等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高新区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9598.0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1877.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2500.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为空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高新区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0762.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359万元,增长25.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了2014年10月~2017年养老金、职业年金以及新增项目等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高新区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9598.0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1887.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2500.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2500.14 万元,比2016年增加 566.55 万元,增长4.75 %,主要原因是社区物业管理费提高定额标准。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高新区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1.4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3.1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0.13%;公务接待费支出128.7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7.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85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223.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23.10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了公务用车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28.76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了公务接待费用。
高新区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48.91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高新区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54.71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项目。
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