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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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7-00035 生成日期 2017-02-09 公开日期 2017-02-0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建设规划 关键词 规划,城市,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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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江阴市规划局 2017年 部门预算
江阴市规划局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江阴市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7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7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2017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17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2017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7江阴市单位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明细表

十二、2017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江阴市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市有关城乡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承办市政府委托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有关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协调组织编制镇规划、村庄规划;依法审核、上报审批各类城乡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依法审批城市设计和有关修建性详细规划;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和城市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城乡综合交通规划及各类交通专项规划编制;负责制定、下达和审核规划指令性计划;组织开展城市发展战略和城乡规划研究工作;参与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开发供应计划。

3、负责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规划设计方案竞选工作;负责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工作;负责镇村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相关的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土地出让地块规划。

4、负责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各层次保护规划;协调指导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的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历史街区、名镇、名村和历史地段保护规划的实施工作;参与拟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政策措施。

5、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组织检查执行城乡规划的情况;依法查处城乡规划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诉讼及规划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雕塑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测绘、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库及共享平台的建设、维护和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地下管线的普查,负责指导和管理地下管线数据库的动态更新维护工作;推广运用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办公自动化。

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优化规划理念,强化规划引导控制。一是积极对接上位国家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建设、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进一步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二是坚持精明增长、集约发展的理念,规划编制要更接地气、更加符合城市发展客观规律,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加强对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提升城市建设水平,传承城市历史记忆。三是更加注重绿色循环低碳规划理念,进一步优化主城区各公园、环城绿道、环城森林公园、秦望产业园规划,完善主城区沿路、沿河、沿山城市设计,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2、突出规划重点,全力提升城市形象。一是深化重点区域城市设计。结合城乡建设“1310工程”,深化运河两岸、北大街及周边、火车站、环城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对重要景观节点和区域风貌做好管控,以精美规划、精心设计,促进精品建设,提高城市建设品位。高标准开展运河公园、老锡澄运河7座跨河桥梁方案规划设计,组织开展运河公园规划设计国际招投标,规划无缝衔接新老城区的集休闲、娱乐、游憩、观赏为一体的开放式城市景观带。深化环城森林公园连山绿廊和环山路规划设计,增加森林公园的可达性,为绮山、花山启动区建设做好准备。抓住沿江城际启动建设的契机,做好轨道交通枢纽地区规划设计和控规调整,高起点规划建设南部城市副中心和综合交通中心。二是继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完成综合交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规划构建内通外达、连接城乡的综合交通体系。完成市域轨道交通规划研究,借助轨道交通的引导发展功能、集聚带动功能和节约高效优势,促进交通体系和城市功能转型升级。积极应对新常态发展要求,转变规划理念,适时开展相关专项规划及研究,统筹协调各方面发展需求。三是依法做好控规动态维护。严格按照上位法规及《江阴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规程》要求做好控规动态维护更新,加强控规调整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法定规划的严肃性和刚性执行,切实做到“一张蓝图”管到底。

3、高效规划服务,促进产城转型升级。一是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根据新常态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优化规划审批工作。牵头做好联合审图,确保项目及时抄告、按时反馈,加强部门间联动和协调,有效缩短审批时限。开展电子报批,统一报建图纸制图标准和技术指标统计标准,提高审图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强化项目审批“服务承诺、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制度,做好项目报建网上申报和短信提醒服务,让规划审批服务更加优质高效。二是加强重点项目服务。主动对接各镇(街)、园区及相关部门,做好重点重大项目,特别是“1310工程”中公园景观、市政道路和民生项目的前期研究和技术服务。积极开展现场办公,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切实帮助企业、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运营。做好重要区域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提高城市规划实施和交通管理的综合水平。做好有关建筑的日照影响分析审核,确保民众的日照权力得到有效保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三是强化批后监督检查。强化批后跟踪管理,做到在建项目批后监管全覆盖,严格依法查处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法定规划的严肃性。突出加强“开工放线、基础验线、中途查线、竣工核线”为内容的“四线”核验,以严的管控杜绝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发生。

4、夯实基础保障,切实提高城市承载力。一是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强化对接省有关部门和设计、测绘单位,促进南沿江城际铁路和盐泰锡宜城际铁路早日开工建设,确保与我市现状及规划道路、市政管线、重点项目等的科学对接。优化区域综合交通体系和城区快速路网体系方案,加强盐泰锡宜城际铁路过江公铁两用桥与市域快速路网衔接的规划研究,推进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新澄杨路、东快速路等城市道路方案设计和开工建设,推进暨南大道接西环路、长山大道接友谊路等锡澄对接道路建设,提升锡澄交通一体化水平。二是提升城市保障能级。配合有关部门优化医院、学校、养老、体育等民生项目规划布局,做好项目建设审批和规划技术服务,完善城市综合功能。对接相关部门做好给排水、污水、电力等市政设施专项规划,加强市政管网的规划统筹和建设管理。加快推进主城区自行车租赁点二期规划建设,方便居民短距离出行。加强城中村改造、城郊结合部及背街小巷整治、绿化提升等工作的规划服务,着力改善城市形象。

5、深化技术应用,积极创建“智慧城市”。发挥信息化综合优势,不断加强技术创新、系统创新、服务创新,促进城乡规划决策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和服务社会化。一是做好市政管线、小区管线、道路专题、绿化专题等基础空间信息数据维护更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现势性。二是完成规划“一张图”系统验收,实现多种规划、多种地理信息数据在空间上、逻辑上的统一,构建城市综合地理信息应用和规划决策辅助平台。三是完成数字江阴地理空间框架和“天地图·江阴”项目建设,推进地理信息数据共享应用,向政府各部门、社会各行业和公众提供现势、精确、在线的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完善的基础数据和高效的技术支撑。

6、强化依法行政,加强规划信息公开。一是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贯彻“一法两条例一规定”及“两项清单”要求,大力推进进依法行政。二是按照法定要求做好规划编制及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公布,确保规划政务信息公开透明,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行权系统、省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公开系统的填报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四是充分利用规划网站、政务微博及微信、行风热线等媒介平台,开展广渠道多形式的规划宣传,敢于主动发声,加强正面舆论引导。

7、狠抓队伍建设,提升机关作风效能。一是切实加强规划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理想信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规划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本领。二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加强管理考核和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常态化。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畅通监督渠道,深化专项治理,完善内控机制,规范小微权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三是切实加强服务发展。发扬“冲在前、抢在先、不畏难”的担当精神,弘扬“定了干、马上办、办到底”的实干作风,锐意进取、砥砺前行,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做出应有贡献。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监察室

3)法规监督科

4)总工程师办公室

5)市政规划管理科

6)行政许可服务科

7)技术服务科

2、下属单位:

1)江阴市规划监察大队

2)江阴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3)江阴市城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列入部门预算范围)

4)江阴市城乡规划设计院(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列入部门预算范围)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按照市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下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江阴市规划监察大队、江阴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2、认真执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根据市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等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定额部分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单项核定部分按规定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第二部分 江阴市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江阴市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江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澄财预〔20176号)填列。

规划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225.8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24.05万元,增长22.36%。收入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经常性拨款资金收入增加168.15万元,财政专项拨款资金收入增加42.5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收入增加13.40万元;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214.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9.97万元。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225.8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001.17万元。

1)财政经常性拨款资金收入预算918.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8.15万元,增长22.40%。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参公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零万元。

3)财政专项拨款资金收入预算82.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50万元,增长106.38%。主要原因是项目改变,预算增加。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收入预算总计224.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40万元,增长6.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政府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零万元。

4.其他资金收入零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1225.86万元。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1076.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城乡社区规划管理。与上年相比增加214.08万元,增长24.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 149.3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9.97万元,增长7.15%。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公积金及购房补贴缴费基数提高。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103.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1.55万元,增长17.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监察大队参公引起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22.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50 万元,增长104.25%。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费纳入局统一管理,引起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规划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225.8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5.86万元,占100%

政府性预算收入零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零万元。

其他资金零万元。

三、2017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规划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225.8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103.41万元,占90.01%

项目支出122.45万元,占9.99%

四、2017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规划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25.8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4.05万元,增长22.36%。收入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224.05万元;支出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161.55万元,项目不同,项目支出增加62.50万元。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规划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225.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4.05万元,增长22.36%。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支出增加96.96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增加117.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9.97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参公经费增加,人员增加。

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

1.行政运行支出452.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6.96万元,增长27.3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监察大队参公。

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624.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7.12万元,增长23.09%。主要原因是物业纳入局统一管理,物业管理费82.45万元。

(二)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公积金支出85.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3万元,增长8.8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缴费基数提高。

2.提租补贴支出23.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6万元,增长17.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缴费基数提高。

3.购房补贴支出40.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42万元,减少1.02%

六、2017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规划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103.4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17.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0.55万元、津贴补贴20.76万元、奖金141.7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4.57万元、伙食补助费19.01万元、绩效工资392.2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50万元、退休费1.26万元、医疗费3.10万元、住房公积金85.10万元、提租补贴23.49万元、购房补贴40.7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5万元。

(二)公用经费185.90万元。主要包括:电费12万元、被装购置费2.40万元、车辆经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99万元。

七、2017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规划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为零。

八、201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规划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25.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4.05万元,增长22.36%。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支出增加96.96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增加117.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9.97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参公以及人员增加。

九、20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规划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103.4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17.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0.55万元、津贴补贴20.76万元、奖金141.7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4.57万元、伙食补助费19.01万元、绩效工资392.2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50万元、退休费1.26万元、医疗费3.10万元、住房公积金85.10万元、提租补贴23.49万元、购房补贴40.7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5万元。

(二)公用经费185.90万元。主要包括:电费12万元、被装购置费2.40万元、车辆经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99万元。

十、2017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96.92万元,比2016年增加33.56万元,增长20.54%。主要原因是:监察大队参公,定额标准提高。

十一、2017年江阴市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明细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规划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不填列,在市的政府专项“出国(境)经费”中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2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1.92%;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8.08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6.2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零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6.2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5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规划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9.6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全年计划,会议项目增加。

规划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3.76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预算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规划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为90.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0.44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申请未批到,2017年由于人员增加等原因,批复90.4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项目。

六、“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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