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740/2017-00003 | 生成日期 | 2017-02-09 | 公开日期 | 2017-02-0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水利农机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公告 |
主题(一级)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级) | 财政 | 关键词 | 统计,预算,财务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市水利农机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市水利农机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水利农机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具体规定,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农机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主要江河、滩涂、堤闸、港圩、涵洞及重大骨干水利农机工程项目的综合规划,制定水资源保护、防洪、供水、节水、水土保护等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所涉的水资源和防洪评价论证工作。
2、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及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监督实施行业用水标准,指导和推动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按规定核准饮用水源地设置,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并监督实施,监测江河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参与饮水区等水域的排污控制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并参与水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并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和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报告。
3、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河道管理,查处各类涉水违法事件;协调并仲裁水事纠纷调处工作;负责长江采砂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4、实施水利工程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全市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河道、长江江阴段、河口、滩涂等水域管理及其岸线的治理与开发,负责市属水利工程及流域性重要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管理。
5、承担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负责市(县)以上财政性水利农机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收费、税收、信贷、财务等方面的建议;并研究水利农机投入机制和筹资措施。负责水利农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6、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审查市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及市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质量监督;依法负责水利农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7、负责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编制全市农村水利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圩区治理、节水灌溉、河道疏浚整治、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桥梁的规划建设与管理,以及农田灌排泵站规划、改造和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8、负责全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市防汛防旱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全市防洪工程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对流域性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编制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9、负责拟订农机化政策制度、作业服务规范和重大技术措施;负责全市农机化发展的预测和统计工作,以及提供农机化信息服务;引导农机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10、负责全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机和农机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参与全市农业规模经营、农业现代化试验和区域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农机化项目库建设和项目计划的编报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有关农机产品信贷、税收和财政补贴政策;指导全市农机化生产和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经营活动,协调和指导农机有组织的跨区作业。
11、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安全技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考试考核、核发牌证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农机政策性保险、报废更新的实施工作;负责农机用油需求预测、市场的监督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农机维修网络建设和维修市场监管工作,以及全市农机及其配件供销市场的监督检查;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重大农机产品、商品质量事故;负责全市抗灾救灾农用机具用油计划的申报、分配、监督工作,负责农用机具的调度。
12、组织指导水利农机科技工作和经济交流合作。组织重大水利农机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监督实施全市水利农机行业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负责引进水利农机装备和农机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水利农机现代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水利农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水利农机队伍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水利及农机化技术教育培训和水利农机行业职能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加快防汛工程建设,健全防灾减灾工程体系。全力推进60项防汛应急工程建设,全市防汛应急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审慎决策确定的,目前已全面启动建设。
二、紧扣重点水利工程,整体提升基础建设水平。今年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计划投资15.09亿元。一是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二是绮山应急备用水源地工程。三是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三期工程。该工程涉及长泾、马镇、文林、北国四个项目区,共治理河道31条,疏浚长度49.51公里,四是市级重点水利工程续建及新开工项目。五是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和项目论证。积极开展老桃花港整治工程、锡澄运河扩大北排工程前期工作,确保今年启动建设。
三、深化河长制管理创新,全面完成双试点城市创建。
四、健全工程管理体制,着力激发行业内生动力。一是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体制。二是进一步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三是持续加强水行政执法力度。四是进一步加强智慧水利建设与管理。
五、转变农机发展思路,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市水利农机局(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安全、信访、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人大提案、年鉴史志、后勤接待、行政事务协调工作;拟订党务、纪检监察、政务信息化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系统行风建设,指导督查全系统安全生产;负责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指导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
2、人事教育科(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力资源、改革创新和离退休干部工作;配合做好组织及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拟订全市水利农机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农机系统科技人才工作;负责科研项目立项申报、跟踪管理、成果推广、水利农机行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聘和教育培训工作。
3、财务审计科。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计划;负责市(县)以上财政性水利农机资金的使用及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水利农机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4、水利建设科。编制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负责全市水利投资计划的综合平衡及全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全市机电排灌、圩区建设、河道疏竣、河道长效管理、农桥改造和节水灌溉、水土保持等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基本建设的行业管理和验收;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预审;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安全生产和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5、农机科。编制全市农机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宣传贯彻农机法规和政策,拟订农机安全监理、维修、农机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农机政策性保险、报废更新、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农机维修网点建设和农机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农机及其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的建设;协调指导农机有组织地开展跨区作业;指导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及农机安全长效管理工作;开展农机产品质量执法检查,处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
6、水政水资源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编制水利法制建设规划,指导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水资源统一管理、保护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应急水源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和水的中长期供求计划;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工作,归口协调水事纠纷;负责长江采砂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水事案件,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处重大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按照文件规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设置排污口的审核审批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或简报。
7、防汛防旱办公室(工程管理科)。负责全市防汛防旱日常工作;编制全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制订防汛防旱工作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全市汛前大检查,负责流域性工程的水情调度和控制;组织调度抗洪抢险救灾的物资、设备,收集并整理雨情、水情、灾情的统计工作,并及时反馈给上级或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各类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市水利工程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及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拟订全市重点水利工程的维修计划并组织落实;指导全市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业务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江阴市水利农机局的所属单位有:白屈港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处、江港堤闸管理处、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河道管理处、农机监理所、防汛抗旱服务中心、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处、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水利工程公司等11个直属事业单位和15个镇(街道)水利农机管理服务站。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市财政部门下发的政策文件要求和规定标准,结合各预算单位在编在岗和资产占有情况进行合理编制,并保持和上年预算的连续性。单位专项结合上年度实施情况和正常运转需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进行编制。
江阴市水利农机局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部门和单位有:水利农机局(机关)、白屈港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处、江港堤闸管理处、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河道管理处、农机监理所、防汛抗旱服务中心、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等九个单位。
第二部分 市水利农机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7年度市水利农机局部门预算公开表共12张,见附件。
第三部分 市水利农机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市水利农机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1274.99万元,与上年10736.94万元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538.05万元,增长5.01%。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及工资结构调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44.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06.05万元。
(一)收入预算总计11274.9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5521.0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964.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6.96万元,增长3.94%。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性调整增资。
(2)财政专项拨款收入预算 556.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3万元,增长10.59%。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主城区河道巡视经费30万元和防汛抗旱服务中心物业管理费24.3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收入预算总计5753.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7.79万元,增长5.45%。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增资导致。
(二)支出预算总计11274.99万元。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0699.70万元,主要用于9个预算单位的基本支出9292.95万元和项目支出1982.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6.09万元,增长5.17%。主要原因是……。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75.2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1.96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影响所致。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9292.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744.1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调整和职工工资结构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982.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06.05万元,减少9.41%。主要原因是财政专项拨款增加项目(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物业管理费24.3万元和主城区内河道水事巡查经费30万元)增加预算资金54.3万元,部分项目比上年减少资金259.35万元(白屈港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处年度维护工程减20万元、江港堤闸管理处堤防工程减70万元、节约用水管理项目减30万元、水资源费征收手续费税金减60万元、水资源监测及信息系统维护减20.3万元、物业管理减8.05万元、闸站维修工程项目减51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水利农机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1274.99万元,全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其中:
公共财政拨款资金收入4964.79万元,占 44.03 %;
财政专项资金收入 556.3万元,占4.94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5753.9万元,占51.03 %。
图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水利农机局部门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1274.9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9292.85万元,占 82.42 %;
项目支出 1982.04 万元,占 17.58 %。项目支出主要是水利工程年度维修199万元、保洁船运行费55万元、节约用水管理经费150万元、市级河道管理经费76万元、水利信息化工程运行费160万元、水利工程养护定额补贴550万元、水资源费和水利工程水费手续费税金315万元、水资源监测109万元、打击长江非法采砂39万元、主城区河道巡查经费30万元、水资源信息系统维护87万元和最严格水资源制度考核90万元等。
图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水利农机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274.9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538.05万元,增长5.01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结构调整。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水利农机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1274.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8.05万元,增长5.0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结构调整。
其中:
(一)农林水支出(类)
1.农业(项)事业运行支出232.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2.96万元,增长 55.65 %。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性质调整。
2.水利(项)行政运行支出3593.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3.35万元,减少5.6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没纳入预算和对下属单位的补贴减少。
3.水利(项)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291.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49万元,增长17.98%。
4.水利(项)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1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41万元,减少20.60 %。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5.水利(项)水利执法监督支出282.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0.12万元,增长63.7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性质调整。
6.水利(项)防汛支出128.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48万元,增长18.94%。主要原因是预算单位增加物业管理费。
7.水利(项)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893.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58万元,减少6.25%。主要原因是预算单位专项资金预算减少。
8.水利(项)其他水利支出4513.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97万元,增长0.82%。主要是白屈港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处和江港堤闸管理处的部门预算经费。
9.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5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项)住房公积金支出351.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9.8万元,增长 2.86 %。
2.住房改革支出(项)提租补贴支出126.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05万元,减少 7.34 %。
3.住房改革支出(项)购房补贴支出96.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21万元,增长14.42%。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职工。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水利农机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9292.9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544.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86.50万元、津贴补贴79.58万元、奖金586.7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68.74万元、伙食补助费65.34万元、绩效工资1857.8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15.10万元、离休费26.66万元、退休费49.48万元、生活补助2.45万元、医疗费23.90万元、住房公积金351.65万元、提租补贴126.81万元、购房补贴96.8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5万元。
(二)公用经费2748.38万元。主要包括:、水费8.8万元、电费44.1万元、租赁费2.1万元、车辆经费3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5.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04.45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办公设备购置21.1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8.5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水利农机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274.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8.05万元,增长5.01%。
其中:
(一)农林水支出(类)
1.农业(项)事业运行支出232.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2.96万元,增长 55.65 %。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性质调整。
2.水利(项)行政运行支出3593.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3.35万元,减少5.6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没纳入预算和对下属单位的补贴减少。
3.水利(项)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291.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49万元,增长17.98%。
4.水利(项)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1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41万元,减少20.60 %。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5.水利(项)水利执法监督支出282.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0.12万元,增长63.7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性质调整。
6.水利(项)防汛支出128.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48万元,增长18.94%。主要原因是预算单位增加物业管理费。
7.水利(项)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893.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58万元,减少6.25%。主要原因是预算单位专项资金预算减少。
8.水利(项)其他水利支出4513.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97万元,增长0.82%。
9.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5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项)住房公积金支出351.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9.8万元,增长 2.86 %。
2.住房改革支出(项)提租补贴支出126.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05万元,减少 7.34 %。
3.住房改革支出(项)购房补贴支出96.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21万元,增长14.42%。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职工。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水利农机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9292.9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544.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86.50万元、津贴补贴79.58万元、奖金586.7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68.74万元、伙食补助费65.34万元、绩效工资1857.8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15.10万元、离休费26.66万元、退休费49.48万元、生活补助2.45万元、医疗费23.90万元、住房公积金351.65万元、提租补贴126.81万元、购房补贴96.8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5万元。
(二)公用经费2748.38万元。主要包括:、水费8.8万元、电费44.1万元、租赁费2.1万元、车辆经费3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5.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04.45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办公设备购置21.1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8.5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763.03万元,比2016年减少86.18万元,降低3.02 %。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对下属事业单位的补贴金额减少。
其中:伙食补助费65.34万元、水费8.8万元、电费44.10万元、租赁费2.1万元、车辆经费3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5.84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04.45万元(主要是对15个基层站的补贴经费)。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水利农机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4.3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2.49%;公务接待费支出67.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7.51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74.3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74.37万元,本年数小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年有两辆车的经费未列入此项预算。
2.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67.3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的批次和标准降低。
水利农机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36.42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直属单位条线管理工作会议增加。
水利农机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8.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项目。
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