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994/2017-00014 | 生成日期 | 2017-02-09 | 公开日期 | 2017-02-0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级) | 财政 | 关键词 | 旅游,预算,收支,财务,经费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7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和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关于风景园林、城市绿化、集镇绿化、干道绿化和全市旅游业管理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细则,并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二)研究拟订风景园林、城市绿化和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办法;指导城镇和有关部门制订园林、旅游发展计划。
(三)负责对全市园林绿化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城市移伐树木、临时占用绿地、城市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批和城市绿化企业资质的审核;对全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和工程建设质量实施管理、监督和检查;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集镇及干道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和考核,负责绿化的技术指导工作。
(四)负责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和城市干道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审核风景名胜区规划,核准风景名胜区和景区(园林)的分类和定级;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
(五)负责对全市旅游经营单位的行业管理。负责旅游定点单位和旅游定点车辆的审批;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A级景区景点的审核工作;参与旅游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对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实施管理、监督和检查,受理旅游者投诉,依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六)拟订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重大促销活动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开发旅游产品,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项目的规划和立项审批以及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巩固和深化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创建工作。
(七)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受理和查处全市旅游违章行为和违法案件;依法对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八)组织和指导园林旅游专业学术交流和园林绿化新技术的研究、应用、推广、引进工作;指导园林旅游行业的社会团体工作;拟定全市园林旅游行业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实施园林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并做好职业资格的认定工作。
(九)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建设“现代化有特色的美丽宜居城市”为目标,以新一轮城乡建设“1310工程”为龙头,优化提升城乡绿化,大力推进旅游发展,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努力开创园林旅游工作的新局面。
(一)园林绿化实现新跃升。实现2017年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04%,绿地率达到39.7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96平方米。围绕全市城乡建设“1310工程”目标任务为核心,将“1310工程”作为未来五年内的牛鼻子工程和中心工程,做到“补短攻坚让城市更宜居,持之以恒让环境更优美”,让绿色成为江阴发展最鲜亮的底色,让滨江亲水近山的城市特色充分彰显,让开放大气精致的城市形态靓丽呈现。
(二)旅游发展力创新特色。2017年,江阴进一步提升旅游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和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旅游资源的特色化开发进程,加大江阴旅游品牌建设和形象推广,联合加强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争全年旅游接待人数、旅游营业收入稳中有升,确保年接待游园人次超2000万,旅游总收入超200亿元。
(三)行业形象展现新风貌。培育行业队伍,整治行业秩序,树立行业标杆。
(四)从严治党夯实新基础。一要努力提升素质能力;二要着力抓好队伍建设;三要坚持从严改进作风;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作为,进一步提振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局机关下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规划管理科、工程建设科、绿化统筹科、旅游管理科、旅游促进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监察室等科室。
下属两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江阴市园林绿化管理所、江阴市绿化技术监督指导站;一个参公单位:江阴市旅游质量监督所。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关于编制2017年市本级预算的通知》(澄财预〔2016〕7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园林旅游工作的实际情况,坚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勤俭办事,从严从紧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我局严格执行完整编制收入预算,规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进一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单位的一切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对各项资金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实行综合预算。收入支出预算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标准测算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人员经费按单位人员实际情况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市财政局下发的综合定额和单项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编制: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澄政发〔2012〕24号)、《关于印发〈江阴市市级财政项目绩效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澄政发〔2010〕110号),结合2017年度的工作重点统筹安排。继续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细化预算编制。
第二部分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共12张,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江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澄财预〔2017〕6号)填列。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1756.2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38.99 万元,增长 15.75%。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增加、一个下属事业单位改为参公单位及专项支出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756.20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1756.20万元。
(1)财政经常性拨款资金收入预算 1351.3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00.18万元,增长17.39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增加、一个下属事业单位改为参公单位。
(2)财政专项拨款资金收入预算 404.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8.81万元,增长 10.60%。主要原因是专项内容增加。
(二)支出预算总计 1756.20万元。包括:
1.城乡社区(类)支出 1496.96 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园林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绿管所及绿化监督指导站开展日常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及园林绿化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0.16万元,增长 11.9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增加。
2.商业服务业(类)支出99.6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参公单位旅游质量监督所开展日常事务而发生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7.46 万元,增长136.13%。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旅游质量监督所性质由原来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改为参公单位及人员增加。
3. 住房保障(类)支出159.57万元,主要用于园林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发放的提租补贴、缴纳的新职工购房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1.37万元,增长15.46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1351.3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0.18万元,增长17.3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增加、一个下属事业单位改为参公单位。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04.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81 万元,增长10.60%。主要原因是专项内容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1756.20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其中:
财政经常性拨款资金收入1351.39万元,占76.95%;
财政专项资金收入404.81万元,占23.05%。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1756.20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351.39 万元,占76.95 %;
项目支出 404.81 万元,占23.05 %;项目支出主要是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物业管理费82.81万元、绿地信息系统维护经费160万元、绿化信息采编45万元、绿道日常管理12万元、110联动及12345社会保障服务经费60万元、春秋季植树经费20万元、古树名木保护经费25万元等。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56.20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8.99 万元,增长 15.75%。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增加、一个下属事业单位改为参公单位及专项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756.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8.99 万元,增长 15.75%。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增加、一个下属事业单位改为参公单位及专项支出增加。
其中:
(一)城乡社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681.84 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园林局机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79.83万元,增长 13.26%。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机关服务(项)支出 44.81 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园林局机关物业管理费。与上年相比增加6.81万元,增长 17.92%。主要原因是物业人员工资上涨。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 205 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园林局机关绿地信息系统及绿化信息采编专项。与上年相比增加35万元,增长 20.59%。主要原因是项目内容增加。
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 12 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园林局机关绿道维护专项经费。与上年持平。
3.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 448.3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绿管所、指导站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物业管理费。与上年相比增加41.52万元,增长 10.2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4.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 105万元,主要用于园林局机关110联动、春秋季植树、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经费。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
1.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支出 99.67 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旅游质量监督所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57.46万元,增长 136.13%。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旅游质量监督所性质由原来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改为参公单位及人员增加。
(三)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89.1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2万元,增长 6.6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提租补贴(项)支出 38.5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83万元,增长 39.1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购房补贴(项)支出 31.9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2万元,增长 18.6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351.3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29.1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0.02万元、津贴补贴23.35万元、奖金146.5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67.32万元、伙食补助费20.60万元、绩效工资451.50万元、退休费3.06万元、抚恤金1.63万元、医疗费4.30万元、住房公积金89.15万元、提租补贴38.51万元、购房补贴31.9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0万元。
(二)公用经费222.23万元。主要包括:水费20.00万元、电费44.00万元、车辆经费9.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1.3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3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56.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8.99万元,增长15.75%。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增加、一个下属事业单位改为参公单位及专项支出增加。
其中:
(一)城乡社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681.84 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园林局机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79.83万元,增长 13.26%。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机关服务(项)支出 44.81 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园林局机关物业管理费。与上年相比增加6.81万元,增长 17.92%。主要原因是物业人员工资上涨。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 205 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园林局机关绿地信息系统及绿化信息采编专项。与上年相比增加35万元,增长 20.59%。主要原因是项目内容增加。
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 12 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园林局机关绿道维护专项经费。与上年持平。
3.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 448.3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绿管所、指导站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物业管理费。与上年相比增加41.52万元,增长 10.2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4.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 105万元,主要用于园林局机关110联动、春秋季植树、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经费。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
1.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支出 99.67 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旅游质量监督所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57.46万元,增长 136.13%。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旅游质量监督所性质由原来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改为参公单位及人员增加。
(三)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89.1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2万元,增长 6.6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提租补贴(项)支出 38.5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83万元,增长 39.1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购房补贴(项)支出 31.9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2万元,增长 18.6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351.39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29.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0.02万元、津贴补贴23.35万元、奖金146.5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67.32万元、伙食补助费20.60万元、绩效工资451.50万元、退休费3.06万元、抚恤金1.63万元、医疗费4.30万元、住房公积金89.15万元、提租补贴38.51万元、购房补贴31.9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0万元。
(二)公用经费222.23万元。主要包括:水费20.00万元、电费44.00万元、车辆经费9.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1.3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35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41.19万元,比2016年增加10.50 万元,增长 4.55 %。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旅游质量监督所性质由原来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改为参公单位及人员增加。其中:伙食补助费20.60万元、水费20.00万元、电费44.00万元、车辆经费9.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1.37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4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1.26 %;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78.74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5.4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5.40 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20.00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后公务接待减少。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19.80 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会议增多。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15.50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培训增多。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31.64万元,比上年增加124.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绿地信息系统维护及绿化信息采编等采购费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项目。
五、“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