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660/2016-00056 | 生成日期 | 2016-05-31 | 公开日期 | 2016-05-3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卫生、体育 | 主题(二级) | 卫生 | 关键词 | 宣传,医院,医疗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2016年全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我市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和满意度,巩固和扩大我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成效,根据我市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际,特制定年度项目宣传方案。
一、工作目标
辖区居民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均达到90%以上。
二、宣传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和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家长、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及其家属等为重点宣传对象。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基本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地提高不同人群对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
(二)重点宣传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服务机构,使不同人群了解、熟悉与自身相关的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渠道;
(三)宣传基本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情况、特色项目、实施成效,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引导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四)开展健康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等宣传教育,普及群众健康知识和技能,提高群众健康素养。
四、职责分工和具体安排
本方案由市卫计委统一领导,委项目办负责组织实施,委机关相关科室协作配合。市健康促进中心牵头具体负责全市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体宣传工作,制订年度项目宣传方案,分解落实责任;其他项目管理单位协作配合做好项目整体宣传工作。各项目管理单位利用各自专业优势,具体做好各自项目宣传工作,指导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落实项目宣传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宣传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项目管理单位
1.市健康促进中心。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做好健康教育项目宣传工作,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落实健康教育项目的宣传任务。
(1)以“健康五进”巡讲为入口,在“健康教育讲师团”专家深入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开展健康讲座时,融入基本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同步进行宣传活动。
(2)以传统媒体为载体,制作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模板,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更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展板;在江阴日报及《江阴健康》刊物上刊登基本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相关内容,为广大群众提供科学、可读、易懂、实用的健康知识和相关政策。
(3)以新媒体为推手,利用《江阴健康》微信公众平台、江阴健康网站等新媒体,传播基本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同时进行在线互动交流,方便市民获取相关免费服务,提高市民对项目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4)以《健康直通车》为通道,在活动中穿插项目相关内容,让知名专家现场解答群众关注的一些健康问题,提高市民对项目工作的可及性和感受性。
(5)以大型卫生宣传日活动为窗口,在活动现场放置宣传展板,发放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资料,提供专家现场咨询答疑,扩大项目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2.市卫生监督所。
(1)配合市健康促进中心做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体宣传工作。
(2)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宣传工作。
(3)制作编印并免费向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的相关宣传资料。
(4)督促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全面落实卫生监督项目宣传任务。
3.市疾控中心。
(1)配合市健康促进中心做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体宣传工作。
(2)利用各类媒体开展预防接种、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艾滋病、麻风病防治与美沙酮替代治疗、血地寄防治、生活饮用水监测等基本和重大项目宣传工作。
(3)制作编印并免费向项目实施单位提供预防接种、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艾滋病、麻风病防治与美沙酮替代治疗、血地寄防治、生活饮用水监测等基本和重大项目的相关宣传资料。
(4)督促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全面落实预防接种、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艾滋病、麻风病防治与美沙酮替代治疗、血地寄防治、生活饮用水监测等基本和重大项目宣传任务。
4.市妇保所。
(1)配合市健康促进中心做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体宣传工作。
(2)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妇女增补叶酸、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等基本和重大项目宣传工作。
(3)制作编印并免费向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妇女增补叶酸、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等基本和重大项目的相关宣传资料。
(4)督促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全面落实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妇女增补叶酸、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等基本和重大项目宣传任务。
5.市社区卫生管理中心。
(1)配合市健康促进中心做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体宣传工作。
(2)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等基本和重大项目宣传工作。
(3)制作编印并免费向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等基本和重大项目的相关宣传资料。
(4)督促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等基本和重大项目宣传任务。
6.市口腔病防治所。
(1)配合市健康促进中心做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体宣传工作。
(2)利用各类媒体开展适龄学生口腔保健项目宣传工作。
(3)制作编印并免费向项目实施单位提供适龄学生口腔保健项目的相关宣传资料。
(4)督促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全面落实适龄学生口腔保健项目宣传任务。
7.市中医院。
(1)配合市健康促进中心做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体宣传工作。
(2)利用各类媒体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宣传工作。
(3)制作编印并免费向项目实施单位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的相关宣传资料。
(4)督促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全面落实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宣传任务。
8.市三院。
(1)配合市健康促进中心做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体宣传工作。
(2)利用各类媒体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宣传工作。
(3)制作编印并免费向项目实施单位提供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的相关宣传资料。
(4)督促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全面落实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宣传任务。
(二)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制定本单位项目宣传工作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做好各自辖区内项目宣传工作。
1.在候诊大厅等人流集中场所公示基本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播放相关音像资料;
2.在入院宣教中增加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内容,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及手册;
3.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宣传栏张贴有关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的海报,在入户宣传资料中增加相关项目服务内容;
4.在卫生宣传日开展健康咨询活动时,发放项目宣传折页及相关读本;
5.加强对医务人员项目工作的培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项目宣传工作,提高项目宣传效果;
6.及时总结评估项目宣传工作成效,查找项目宣传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改进措施。
五、督查评估
在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委项目办利用半年度、年度考核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市健康促进中心定期开展督查指导、过程评价,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方案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年中、年终二次对执行结果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报委项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