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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628/2016-00075 生成日期 2016-09-06 公开日期 2016-09-06
文件编号 澄教发〔2016〕97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科技、教育 主题(二级) 教育 关键词 学校,教师,学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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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江阴市中小学校园足球外聘教练员管理条例

 

江阴市教育局文件

澄教发201697

 

江阴市中小学校园足球外聘教练员管理条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加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提高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外聘教练员进校园的任职管理,进一步促进教练员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使教练员聘任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条例:

一、外聘足球教练员条件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认真,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足球专业出身,具有相应的足球专业教练任职资格(教练员等级证书)。

()具有体育大专以上学历,或省队、国家队退役的足球专业运动员,在德、能、勤、绩考核中实绩突出,竞赛成绩优异。

()能以身作则, 具有管理校园足球队伍的能力, 关心运动员的生活和学习。

()有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工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教育。

()刻苦钻研业务,具备科学选材、科学管理、科学训练的能力,训练方法、手段有创新。

()具备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教学和训练及组织校园足球竞赛能力,能制订好校园足球年度、学期、课时训练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做好运动员的注册、校园足球联赛的报名、带队比赛等工作。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校训练工作管理制度和教练员综合考评办法(制度和办法由学校制定)。

()按要求签订外聘校园足球教练员协议书,按协议的条款严格实施。

二、学校外聘校园足球教练员要求

()保障校园足球教学和训练体系。学校普遍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学生广泛参与,校园足球人口显著增加,学生身体素质、技术能力和意志品质明显提高,形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因材施教的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学和训练体系。

()保障校园足球竞赛体系。每周开设校园足球课程,课程设置、教学标准、教材教法和教学资源等要素衔接配套,校园足球教学质量逐年提高,形成赛事丰富、赛制稳定和赛纪严明的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球队建设、课余训练、赛事运行等更加规范高效,校园足球运动水平稳步提升。

()保障校园足球教育体系。采取多种方式,配足补齐校园足球教师,制订校园足球兼职教师和外聘专职校园足球教练员管理办法。制定校园足球教师教学和训练实施计划,组织开展校园足球教学竞赛、年级联赛、经验交流和教研活动,形成青少年校园足球教育体系。

()保障校园足球场地设施条件。学校加强校园足球活动的场地建设,按照因地制宜、逐步改善的原则,创造条件满足校园足球活动要求。在现有青少年培养、实践基地建设中,规划和建设好足球场地设施。

()保障校园足球专项经费的支持力度。学校要加大对青少年校园足球专项经费的投入,统筹相关经费渠道,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逐年增加校园足球经费,确保开展校园足球教学、训练和比赛。

()积极申报创建各级各类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优先考虑。

()保障校园足球的安全与保护。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园足球的教学和训练以及竞赛必须坚持“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充分考虑气候、场地、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按要求签订外聘校园足球教练员协议书,按协议的条款严格执行。

 

附件:校园足球外聘教练员协议书

 

 

江阴市教育局

201691

 

 

 

 

 

 

 

 

 

 

江阴市教育局                2016年9月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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