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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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48/2016-00031 生成日期 2016-08-18 公开日期 2016-08-1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综合政务 主题(二级) 文秘工作 关键词 经济,管理,文件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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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等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江阴市发改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单位包括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江阴市项目评审中心。其中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目标管理考核科、综合科、投资管理科、社会事业及产业发展科(财政金融科)、能源管理科、综合改革科、环境资源管理科、行政许可服务科。
2015年度江阴市发改委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本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负责规划的实施监督。研究提出全市生产力布局、经济总量平衡、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和政策。

2)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分析,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全市目标管理工作和发布重要综合经济信息。牵头全市为民办实事工作。

3)牵头组织编制实施市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化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衔接、协调全市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并负责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负责发展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开放园区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开发区(园区)的设立审核和政策协调工作。

4)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研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有关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组织编报、审批农业重大项目。负责安排重大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现代化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参与相关部门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5)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措施和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和投资方向,制定中长期和年度投资计划,监测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审核、转报由国家、省、无锡发改委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牵头安排市级重大投资项目计划和管理,协调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下发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对项目建设和投资规模进行核定,会同财政部门对所需资金进行综合平衡。负责审核、审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竣工验收及后评价工作。负责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和由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的稽查。负责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招投标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并负责依法实施监督。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6)研究提出重大改革创新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研究体制改革创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市重大改革创新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体制改革创新方案,提出年度改革重点工作,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体制改革创新工作。协调有关专项改革,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有关领域改革。指导、协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改革发展。

7)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规划、协调和管理社会发展工作,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评估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指导发展方向,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卫生、社会保障、就业、人口、民政、政法、社团、宗教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8)负责能源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能源结构方向,负责能源的供求平衡和制定相关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重大问题,牵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

9)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战略、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并做好与发展衔接平衡,统筹协调生态环境、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和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基础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0)分析全市财政、金融运行和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研究拟定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负责企业发行债券的审批、审核和监督工作。

11)负责全市南北挂钩合作、对口支援和援建协调等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江阴市发改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单位包括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江阴市项目评审中心。其中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目标管理考核科、综合科、投资管理科、社会事业及产业发展科(财政金融科)、能源管理科、综合改革科、环境资源管理科、行政许可服务科。

2015年度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实有在职人员28人,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20人);下属事业单位江阴市项目评审中心实有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8人。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江阴市发改委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统筹谋划,着力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上求实效

一是抓好十三五规划的谋划编制。着眼早谋划、早部署,于201412月启动了我市十三五规划的筹划工作,在13个前期课题研究的基础上,明确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和14个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计划。通过课题调研、专家咨询、座谈交流等方式,在摸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底数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江阴十三五时期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战略导向,形成《纲要》初稿,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之后,主动对接省市《纲要》起草组,认真学习上级十三五规划纲要以及起草思路,及时组织精干力量,对《纲要》进行认真修改,经过前后近十轮的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形成《纲要》送审稿,并经市委市政府市人大讨论通过。二是抓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统筹安排。牵头编制《全市2015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50项管理目标,全面统筹推进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抓好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预警预测。深入开展经济形势分析调研,全力做好全市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形成《增强新活力  培育新动力》、《坚定信心  新挑战中谋求新突破》等经济运行分析报告6篇。四是抓好年度重点目标任务的管理考核。

二、攻坚克难,着力在强化投资项目管理上求突破

一是科学排定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牵头编制《2015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共安排政府投资项目119只,总投资178.7亿元。根据全市重点重大项目入选标准,科学排定《2015年全市重点重大项目安排计划》,共排定重点重大项目87只,总投资1157.7亿元,其中中芯长电3D芯片等29只项目列入无锡市重点项目计划,华欧德变速器等4只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计划。二是不断加强投资项目跟踪推进。明确全市投资建设的重点目标和任务要求。健全落实市四套班子联系挂钩重大项目工作机制,完善重大项目集中会办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按照时序推进。2015年,由于我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成绩突出,我市被全省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评项目推进工作先进单位,郝周光同志被评为项目推进工作先进个人。三是持续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无锡市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制定发布《江阴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对农林水利、能源、交通运输等13类核准项目进行明确。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减少运转环节,全力服务企业和方便群众。2015年,共审批办件789项,及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三、审时度势,着力在服务两型社会建设上求发展

一是有效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为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在保障全市能源供应安全前提下,有效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全市热电企业整合工作。2015年,完成整合阳光云亭等热电企业6家。经测算,第一轮热电企业整合结束后,燃煤总量将削减5.9%,二氧化硫排放将削减87.6%,氮氧化物排放将削减76.4%,烟尘排放将削减70.9%。二是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利用。围绕全市生态保护刚性指标,不断优化全市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利用,鼓励企业抢抓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取消规模限制、下放备案权限等政策利好,扎实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在海澜、华宏等本地大企业带领下,各企业充分利用金融杠杆作用,做大做强我市光伏发电应用市场。2015年,全市完成备案项目19个、37.99兆瓦,建成28.73兆瓦。三是牵头推进循环经济建设。牵头制定《江阴市秦望山工业园启动区建设运营方案》,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大力提升主要资源产出率、废物资源利用率和水循环利用率,大幅降低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积极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2015年,光大环保被评定为全省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

四、加强协调,着力在增添创新发展活力上求提升

一是稳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牵头推进全市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积极参与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第二人民医院改制事宜。二是深入做好对口援建工作。坚持真情援疆、科学援疆、持续援疆理念,突出改善民生、支持发展产业、推进智力援助,深入推动援疆工作创新发展,今年共实施援疆项目17个,我市财政投入资金7506万元;组织霍城干部来澄培训10批次,邀请专家赴霍城授课66人。围绕南北合作和苏陕协作目标任务,大力开展对口援建工作,2015年,组织与睢宁经济薄弱村建立结对帮扶村9个,落实苏陕扶贫项目3个;精心组织我市企业参加第十九届西洽会,落实合作项目4个,总投资4亿多元,有力助推受援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切实加强对上争取。着眼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强对上争取。

五、廉洁高效,着力在提升机关队伍素质上求实效

一是深化学风。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大力开展适应新常态,建设新江阴专题学习调研活动。二是优化作风。认真落实万人评议机关反馈意见,突出优质、高效、便捷宗旨,积极开展作风整改,持续提升机关服务水平。按照全省阳光发改统一部署,大力推进阳光发改系统建设,今年成功与省、无锡市发改系统开通三级联网,实现了项目审批全程公开、全程透明、全程留痕、全程监督,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强化党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制定出台《市发改委因公支出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内控机制,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做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将领导干部执行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等,纳入档案实行痕迹管理,进一步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履职。

 

第二部分 江阴市发改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江阴市发改委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发改委2015年度收入总计4335.68万元、支出总计4312.78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 2862.75万元、支出增加2868.33 万元,分别增长194.36%198.58 %。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增加了政府专项热源点整合整治奖励专项资金2738.2万元。其中:

(一)收入总计 4335.6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335.68 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2862.75万元,增长194.36 %。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政府专项热源点整合整治奖励专项资金(2738.2万元)由2014年度的财政直接拨付改为财政下达指标到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支付。

2.年初结转和结余 99.88万元,主要为江阴市发改委本级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江阴市项目评审中心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4312.7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401.70 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市发改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20.30万元,增长 9.39 %。主要原因是单位专项调整(2015年度增加了单位专项市域燃气规划编制经费、市域热力规划编制经费和太湖水污染治理规划编制经费,同时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减少了因随职能划转的单位专项)。

2.节能环保(类)支出2738.20 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738.2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该政府专项热源点整合整治奖励专项资金2014年度由财政直接拨付,2015年度改为财政下达指标到本单位,由本单位支付。

3.住房保障(类)支出135.10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提租补贴发放。与上年相比增加2.63万元,增加1.98%

4.其它(类)支出37.78 万元,主要用于江阴市对新疆援建工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9.09万元,增长31.68 %

5.年末结转和结余122.78万元,主要为江阴市发改委2015年度预算安排的市域热力规划编制经费结转和结余。因该项目2015年度还没有结束,项目资金需要2016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发改委2015年度收入合计4335.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35.68万元,占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发改委2015年度支出合计431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6.33万元,占 28.67 %;项目支出3076.45万元,占71.33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发改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35.6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312.78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 2862.75万元、支出增加2868.33 万元,分别增长194.36%198.58 %。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政府专项热源点整合整治奖励专项资金(2738.2万元)由2014年度财政直接拨付改为财政下达指标至本单位,由本单位支付。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阴市发改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4312.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868.33万元,增长198.58%。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发改委增加了政府专项热源点整合整治奖励专项资金支出。

江阴市发改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部门预算为  1344.08万元,20152月下达政府专项:热源点整合整治奖励专项资金2738.20万元、十三五规划编制经费110万元、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经费65万元、新疆援建工作经费37.78万元;20154月增加单位专项市域燃气规划编制经费66万元、市域热力规划编制经费100万元、太湖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经费60万元,共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521.06万元,支出决算为431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3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738.65万元,支出决算为90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2.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人员经费的追加。

2.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79万元,支出决算为2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2015年度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转,部分专项经费随职能划转至其它部门。

3.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部门预算为 168.58万元,支出决算为19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是由于单位人员经费的追加。

4.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它发展改革事务(项)。年初部门预算为20万元, 2015年度2月下达了政府专项“十三五”规划编制110万元、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经费65万元,2015年度增加单位专项市域燃气规划编制经费66万元、市域热力规划编制经费100万元、太湖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经费60万元,共计预算421万元,支出决算为270.56万元,完成预算的64.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部分单位专项2015年度没有结束,专项经费需结转2016年度继续使用。

(二)节能环保支出(类)

1.其它节能环保支出(款)其它节能环保支出(项)

20152月下达政府专项预算为 2738.2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738.2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 74.87万元,支出决算为 73.3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94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是因为人员的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 40.56万元,支出决算为40.4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83%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22.42万元,支出决算为 21.2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4.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是因为人员的调整。

(四)其它支出(类)

其它支出(款)其它支出(项)

20152月下达政府专项预算为 37.78万元,支出决算为 37.78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发改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6.3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065.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71.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阴市发改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2.7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868.33万元,增长198.58%。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增加了政府专项热源点整合整治奖励专项资金支出。江阴市发改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21.06万元,支出决算为431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9 %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发改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6.3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65.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新职工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71.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江阴市发改委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17.8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原因是单位没有保留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17.88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88万元,完成预算的    28.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及周边城市有关业务活动往来人员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52 批次, 2076人次。主要为接待业务调研、学习、考察及检查督导人员。

江阴市发改委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8.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5 年度全年召开各类会议约100余次,参加会议1000余人次。主要为各业务条线召开业务协调会议等。

江阴市发改委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2.41万元,完成预算的125.52%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0 个,组织培训 0 人次。培训费主要为参加上级部门业务培训及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培训、新招录人员初任培训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增加了新招录人员初任培训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69.94万元,比2014年减少7.77万元,降低4.37%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如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其它项目支出。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市目标管理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它发展改革事务支出(项):指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除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以外的其它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类)其它节能环保支出(款)其它节能环保支出(项):指政府专项热源点整合整治奖励经费。

七、其它支出(类)其它支出(款)其它支出(项):指政府对新疆援建工作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的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的按房改政策规定,为新职工缴纳的新职工购房补贴。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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