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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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72/2016-00060 生成日期 2016-08-18 公开日期 2016-08-1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民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民政、扶贫、救灾 主题(二级) 减灾救济 关键词 社会保障,救灾,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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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5年度江阴市民政局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江阴市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阴市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市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法承担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对象的抚恤管理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负责做好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五)拟订全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掌握和报告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六)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社会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指导农村五保户社会救济工作;组织实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七)负责研究本市行政区划布局;承担镇(街道)设置、撤并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村(居)委会设置、撤并工作。承办本市行政区划内边界勘定工作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本市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全市地名命名、更名工作;组织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收集整理地名档案;负责边界勘定工作;协调整理勘界档案。

(八)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委会的选举和村(居)委会干部的培训。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负责全市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儿童收养登记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二)会同市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情况。

(十四)拟订全市老龄工作政策,负责全市老龄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与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十五)拟订全市民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推动民政信息化建设。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内设机构: 民政局内设有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科(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牌子)、优抚安置科(挂“市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和“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办公室”牌子)、救灾和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规划财务科、老龄工作科(挂“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组织人事科、监察室等11个部门。

  (二)下属单位9家:江阴市捐赠中心、江阴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江阴市社会福利院(含江阴市儿童福利院)、江阴市救助管理站、江阴市革命烈士陵园、江阴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江阴市老年文化活动中心、江阴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江阴市婚姻登记处。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创建“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目标,按照“突出重点、打造亮点、补齐短板、守住底线”的工作思路,谋实事、重联动、促转型,深入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呈现了新气象,取得了新成效。我市被省民政厅表彰为“现代民政示范市,市民政局党委被中共江阴市委评为“五先五好”服务型党组织,市慈善总会再次被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评为卓越组织,荣获“慈善透明榜样”奖。

  (一)现代民政示范创建取得成功。创建江苏省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是2015年全局的一项中心工作,也是破解民政工作发展瓶颈、推动我市民政事业转型提升的重大举措。2015年初,局党委明确创建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目标后,全市民政系统迅速行动、上下联动,紧盯创建目标任务抓推进、促落实,通过实施四个注重(注重创建引领、确立民政转型发展思路,注重补齐短板、实施民政强基固本工程,注重创新创优、营造民政工作特色亮点,注重能力建设、强化民政事业发展支撑),着力提升创建工作成效。一些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一些制约发展的短板得到补齐,一些困扰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难题明显化解,增添了江阴民政事业发展的活力。最终我市以全省前三名的高分顺利通过专家组考核验收,并在2016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现场获得授牌表彰。

  (二)重点改革目标任务取得突破1、养老服务多元发展。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通过政策拉动助推养老事业加快发展。澄江街道夕阳红二期、周庄镇山泉老年关爱之家等项目竣工,新增养老床位1042张,总床位11689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40.2张。新增助餐点42家,居家养老服务站13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100%。城东街道、周庄镇养老服务中心完成养老机构公办民营改革,日常服务实行民营化运作,澄江街道文富社区等6家居家养老服务站引入民营组织运营,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发展活力。投入486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11511户困难老年家庭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和精神关爱等养老援助服务,把党和政府的关爱实实在在送到困难老人身边。2、社区治理务实增效。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合格率分别为97%95%。基层民主管理不断深化,无锡市村级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现场会在周庄镇山泉村召开,全市农村社区均建有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群众参与监督提供了平台。深入推进“政社互动”,市镇两级严格落实两份清单,乡镇政社互动运行机制覆盖率100%。开展“回头看”,巩固社区减负增效成果,取消社区台账124项、创建评比55项、组织机构挂牌74项,分别削减49%68%77%,释放基层自治更多活力。城乡社区e网通建成,在14个镇(街道)、257个城乡社区推广应用,澄江街道、顾山镇率先建成本区域人口数据库,实现辖区人员、房屋、设施、驻区单位的全员管理。我市社区减负增效工作获省厅候厅长的充分肯定。3、公益事业活力迸发。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新增登记社会组织65个,累计达1042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8.4个。发展村级基金会,华士镇村办基金会数量在全省名列前茅。璜土镇、周庄镇、城东街道全面落实社工补贴制度,有效激发社工考证热情,全市新增社工注册登记人数131人,持证社工总数517名。社会组织参与第三届公益创投活动热情高涨,建立社工+义工服务机制,共推出民生服务项目25个,惠及群众6万余人,实现了社会组织增活力、社工人才快发展、群众百姓得实惠的良好效果。

  (三)民政事业实现有序协调发展1、民生保障兜底有力。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670元,保障困难家庭632210782人,发放救助金5252万元。全年募集慈善资金5503万元,支付助困、助医、助学、助残、助老救助金5527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万余人次,慈善在民生保障中的补充作用凸显。依托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开展信息比对2.37万人次,调整、取消低保家庭114户。月城镇、青阳镇、徐霞客镇全面实施临时救助业务网上办理,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运行。救灾应急有力,转移安置群众1.4万余人,发放民生保险补偿金854万元。2、双拥安置有效落实。修订《江阴市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细则》,完善优抚保障内容,发放各类抚恤补助金6000余万元。烈士陵园圆满保障烈士公祭活动顺利完成。接收2014年度退役士兵528名,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2647万元,另接收2015年秋季退役士兵434名。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为引领,军地双方互办一批实事,举办八一双拥晚会,军休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军民融合发展局面持续巩固,原市委书记周铁根同志赴京参加2015年军民迎新春茶话会,受到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3、公共服务优化提效。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813.3万元,惠及对象8618人,实现乡镇安息堂全覆盖和为居民新生骨灰免费提供格位。完成小型墓区调查摸底,花山公墓圆满完成清明集中祭扫服务保障,“两馆一墓”实现两个效益双提升。婚姻登记处服务优质高效,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1112对,离婚登记2678对。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儿童收养评估,办理收养登记84件。出台《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意见》,推进建立“五位一体”联动反映机制和分类保护机制,救助各类人员356名。福彩销量创历史新高,达5.29亿元,同比增长15.4%4、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制度、局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完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定期开展养老机构安全检查,促进养老机构安全运行。组织参加四个提升轮训、江阴大讲堂等相关培训,加强基层调研,提高党员干部履职能力。组织养老护理员、儿童养育员参加技能培训,民政从业人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加强1、强化制度建设提高执行力。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有效压缩“三公”经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认真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局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业,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始终保持强大的高压态势,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得到全面有效落实。2、细化内部管理提高约束力。开展廉政教育,通过学习党风廉政相关规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邀请无锡市纪委领导作廉政教育讲座、局领导上党课、干部廉政谈话、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警醒党员干部时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做到廉洁自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新出台的优抚、养老服务两个文件开展制度廉评,推进权力规范运行。加强民生资金使用监管,先后协助市纪委、无锡市审计局对低保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再监督,确保党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3、优化行风建设提高战斗力。大力加强民政行风建设,密切与政协民主监督小组、民政行风监督员的联系,听取他们对民政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殡葬回头看工作,抓好整改提升,自觉维护和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全年办理审批服务事项2178件,满意率和提前办结率均为100%,荣获工人先锋号荣誉表彰。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切实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在充分肯定民政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为:殡葬、养老等部分民政基础服务设施水平落后,与周边地区相比差距较大。民政工作改革创新力度不大,社会力量参与养老、社区便民服务程度不高,政社互动、三社联动等工作缺乏实质性推进。有些政策落实得不细致、不得力,没有充分发挥政策效应。部分同志的工作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大局意识不够,民政服务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升。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解决。

第二部分 江阴市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阴市民政局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民政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0578.4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64.48万元,增长46.6%。主要原因是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老年事业等民生项目支出的增加。

(一)收入总计10578.4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524.18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4259.71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老年事业等民生项目支出的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94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江阴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兑奖专户取得的利息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27万元,增长40.3%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53.29万元,主要为江阴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福利彩票销售宣传费和奖励金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10509.41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3.32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系统人员及公务开支、民政民生项目的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1995.9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民政民生项目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264.91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系统人员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8.23万元,增长16.87%

3.其他支出4001.18万元,主要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68.89万元,增长52%

4.结余分配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69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福利彩票管理中心本年度预算安排的福利彩票销售宣传费和奖励金等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民政局本年收入合计6235.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35.9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民政局本年支出合计624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0.56万元,占76.25%;项目支出1482.76万元,占23.7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民政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536.2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64.28万元,增长67.99%。主要原因是民政民生项目增加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阴市民政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6243.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69.22万元,增长39.54%。主要原因是民政民生项目增加支出。

江阴市民政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43.32万元,支出决算为624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民政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31.7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510.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21.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阴市民政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43.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69.22万元,增长39.54%。主要原因是民政民生项目增加支出。江阴市民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43.32万元,支出决算为  624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民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25.4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377.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47.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江阴市民政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3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0.77%;公务接待费支出15.0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9.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3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3.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的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等。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3.公务接待费15.06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领导来澄检查工作、其他省市来澄学习考察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54批次,1961人次。

江阴市民政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2个,参加会议185人次。主要为召开民政业务、工作会议。

江阴市民政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5.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个,组织培训113人次。主要为培训全市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人员。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民政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4024.53万元,本年支出决算3994.7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79万元。具体支出项目为老龄及养老事业、社会孤儿救助、社会困难户临时救助等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1.67万元,比2014年减少85.99万元,降低12.5 %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江阴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2辆、江阴市儿童福利院服务用车2辆、江阴市救助管理站服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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