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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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6-00064 生成日期 2016-08-16 公开日期 2016-08-1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主题(二级) 文化 关键词 文学,电影,出版,文物,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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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江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度决算公开
江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度决算公开

江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度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江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江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江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文化遗产、新闻出版、著作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或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指导、管理全市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参与市级文化设施建设的规划工作;推进对外及港、澳、台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

3、指导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市场管理工作和稽查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4、指导、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参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和保护工作,组织全市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依法组织市级以上重点文化遗产保护单位(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依法组织市级以上考古发掘、文物保护、文物维修项目和重大展览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

5、依法对全市广播电视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广播电视播出和网上传播内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境外来访的电视摄制组和中外合拍电视剧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视频率和频道、发射功率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审核和社会公共场所电视屏幕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拟定文化产业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8、负责编制并落实市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政府购买计划。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5年度江阴市文广新局部门决算包含了江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创作室、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徐霞客故居文物保护管理所、市国民党要塞司令部文物保护管理所、市文庙保护管理所九家全额拨款单位。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市文广新局坚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以“文化走基层服务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实施“五个三”工程,把文化阵地交给市民,让文化活动惠及市民,用文化艺术熏陶市民,文广新总体工作呈现良好态势。

一是文化创建深入推进。坚持把门打开,提升服务效能,工作重心下移,重点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水平,各镇(街道)建成至少3个基层创建示范村(社区)。设立基层文化服务岗位,每个行政村(社区)配置了至少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辅导员。完成全市公共图书编目管理。

二是文化惠民成效显著。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点工作,充分利用文化阵地活动,着力营造人人参与的舆论氛围和优质高效的文化环境,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把舞台让给市民,开设“市民大讲堂”,市民文化课堂65期,暨阳大讲坛24场; 搭建“市民大舞台”,组织公益性群文演出400场,开展市民文化周系列活动100余项,承办纪念刘天华诞辰120周年“光明行”音乐会等大型活动,创作巡演大型音乐舞蹈情景剧《寻找炎黄》、评弹《李良宝》;创办“市民大书房”,创新全民阅读“江阴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建立5家“三味书咖”城市阅读联盟点。

三是文化产业发展壮大。“金一文化”获评省民营文化企业30强。3部影视作品获得省优秀文化成果奖。全市12家影院全年票房收入预计过亿元。坚持规范行政执法,依法保障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文化遗产有效保护。依法实施黄山炮台旧址心经碑房等重点文保单位的修缮工程,完成佘城遗址抢救性保护工程,启动文保单位数字化建设工程,可移动文物普查申报文物数量15334件,2个非遗项目分别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补助资金。

 

第二部分 江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共十二张,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江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文广新局2015年度收入5235.59万元,支出总计5493.4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228.37万元,增长 4.56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省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等。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895.92 万元,增长19.49%。主要原因一是动用上年度结转,二是增加了省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的支出。

(一)收入总计 5235.59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5235.59 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228.37万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省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等。

2.年初结转和结余707.13万元,主要为各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5493.46万元。包括: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28.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图书馆、文化活动、文化交流与合作、群众文化、文化创作与保护、文化市场管理、博物馆、文物保护、其他文化(文物)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增加895.92万元,增长19.49%。主要原因是一是动用上年度结转,二是增加了省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的支出。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58万元,主要用于二人赴意大利、香港文化交流的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88万元,减少10.4%。主要原因是文化交流的国家和地区不同,费用也不同。

3.住房保障支出 257.7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8.54万元,增加3.4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相应计提基数增加。

4.年末结转和结余449.26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主要为文广新局机关、图书馆、文化馆等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南楼遗址考古发掘报告出版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经费、省级农村文化以奖代补资金、省级免费开放资金、流动图书车购置费、中央补助图书馆RFID省级改造资金等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文广新局本年收入合计 5235.5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35.59万元,占 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文广新局本年支出合计 549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052.89万元,占55.57 %;项目支出2440.58万元,占44.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文广新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235.59万元,支出总计5493.4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228.37万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5省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等,支出增加895.92万元,增长19.49 %。主要原因一是动用上年度结转,二是增加了省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等的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阴市文广新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 5493.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95.92万元,增长19.49%。主要原因:一是动用上年度结余,二是增加了省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的支出。

江阴市文广新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4657.86 万元,支出决算为5493.4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4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是动用了上年度的结余,二是增加了省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省级农村文化以奖代补资金、省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的支出,三是人员增资。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1.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58.92 万元,支出决算为69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4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2.文化(款)图书馆(项)年初预算为725.6万元,支出决算为1058.9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动用了上年度的结余,二是增加了省级免费开放资金的支出以及人员增资。

3.文化(款)文化活动(项)年初预算为71.25 万元,支出决算为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芙蓉花奖的奖金指标转给了各镇、街道。

4.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为636.98万元,支出决算为668.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动用了上年结余,二是人员增资。

5.文化(款)文化交流与合作(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市的非遗作品到意大利展览的开支。

6.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18.98 万元,支出决算为8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市文学艺术奖的评比由原来的一年一评改为三年一评,因此,年初下达的28.5万元奖励经费未使用,由财政收回。

7.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49.11万元,支出决算为29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8.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32.98万元,支出决算为1059.8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动用上年结余,二是增加了省级农村文化以奖代补资金的支出。

9.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年初预算为403.52万元,支出决算为63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10.文物(款)博物馆(项)年初预算为682.39万元,支出决算为5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28%。市博物馆在填报2015年决算时将财政全年拨款指标作为年初预算支出填列,经核对,实际年初预算应为455.39万元,实际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以及增加了省级免费开放补助的支出。

11.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2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7.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节约使用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经费。

12.新闻出版(款)出版发行(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南楼遗址考古发掘报告》前期费用的支出。

13.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4.08万元,支出决算为9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46%。

(二)商业服务业(类)

1. 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7.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二人因公赴意大利、香港文化交流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类)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141.21 万元,支出决算为144.1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2.08%。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77.08 万元,支出决算为 76.5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33%。

3.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33.76 万元,支出决算为 37.0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9.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录用人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文广新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52.88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03.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48.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阴市文广新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3.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95.92万元,增长19.49%。主要原因一是动用上年度结转,二是增加了省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等的支出。江阴市文广新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4657.86万元,支出决算为 549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是动用了上年度的结余,二是增加了省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省级农村文化以奖代补资金、省级免费开放资金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文广新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052.8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03.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48.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江阴市文广新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86.23万元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7.58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7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2.22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8.96%;公务接待费支出32.8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38.0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7.58 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2人赴意大利、香港文化交流的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2.2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24.91 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 辆,主要为文化馆购置一辆文化流动服务专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17.31 万元,完成预算的96.2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维修费、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3.公务接待费 32.83万元。其中:

江阴市文广新局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83 万元,完成预算的58.48%。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有关部门、外省相关单位等前来学习交流等。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69 批次,4861人次。2015年公务接待费下降的原因是我局上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十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江阴市文广新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23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82 %。2015年度全年召开会议82 个,参加会议约1640人次。全部为召开例会、业务会、条线会等租用市政府机关大楼会议室的租金开支。

江阴市文广新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35.47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19 个,组织培训 2134人次。主要为对专业文化人才、图书馆分馆管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文物保护管理员、文化辅导员以及提升市民文化素养等的培训。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63 万元比2014年增加4.77 万元,增长5.19 %。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委托业务费等比2014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42.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3.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9.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一)文化(款)

1.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

是指市文广新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图书馆(项)

是指市图书馆的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

是指举办各类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

是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的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交流与合作(项)

是指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

是指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

是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

是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文化方面的支出。

(二)文物(款)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是指考古发掘以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

是指市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

是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文物方面的支出。

(三)新闻出版(款)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款)出版发行(项)

是指出版物的印刷和发行等方面的支出。

(四)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

是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四.商业服务业(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

是指对外合作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购房补贴(项)。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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