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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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716/2016-00095 生成日期 2016-08-15 公开日期 2016-08-1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环境保护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级) 财政 关键词 生态,节能减排,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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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江阴市环保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江阴市环保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澄政办发〔2010100号),江阴市环保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制定并实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行政规章制度,按权限开展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组织实施环保目标责任制、区域环境资源补偿等制度;组织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工作。

2、组织编制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审核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部门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规定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的监督工作;拟订环境功能区划分和环境保护财务、内部审计等方面的部门规定,并监督执行。

3、组织开展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组织实施地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管理,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组织制定和实施污染减排计划,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参与组织自然资源核算工作;管理全市环境统计和对城市的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4、负责环境污染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市范围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开发区重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警工作,协调处理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5、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对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全市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污情况、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限期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环保专项行动,对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并依法实施处罚;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核定和排污收费制度;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8、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9、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归口管理全市环境保护技术引进工作,组织全市环境保护设备的质量监督、认证工作,组织管理环境标志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0、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环境新闻报道。

11、组织环境保护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归口管理全市环境保护对外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组织本市履行环境保护国际公约、条约的活动。

12、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江阴市环保局内设7个职能机构:办公室、组织宣传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污染防治科(挂“总量办公室”牌子)开发管理科。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环保局有三个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江阴市环境监察大队(挂“市环境监察局”牌子、参照公务员管理)、江阴市环境监测站及江阴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处理中心。

本次决算公开的内容包括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部门决算收支。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在省、市环保部门的领导下,顺势而谋,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务实奋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Ⅲ类以上水体占全市水体比例有所改善,市区空气优良率(AQI指数)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达标率100%,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

一、2015年环保工作主要进展

(一)大气污染防控成效显著。1-10月,全市城区空气优良天数206天,优良率67.8%,同比上升了5个百分点;其中 SO2NO2PM2.5日均浓度同比均有下降。PM2.52013年的75ug/m3下降至65ug/m3,下降13.3%加快推进热电企业整合整治。制定出台煤炭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完成云亭阳光热电、红柳热电、泰富兴澄热电、滨江热电关停,削减二氧化硫2980吨、氮氧化物1000吨,我市主城区进入无电厂时代。苏龙热电全部6台机组、利港电力8台机组的一半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加快燃煤锅炉淘汰。出台《江阴市高污染燃料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和《江阴市高污染燃料锅炉大气污染整治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年内淘汰200台以上,其中高新区、祝塘镇、华士镇已完成淘汰任务。加快钢铁行业提标改造。兴澄钢铁和华西钢铁的烧结机、炼钢、炼铁工段脱硫除尘提标改造已经完成并投入运行。加大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今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8620辆。实施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区域限行,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实施绿色施工,落实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做好秸秆禁烧巡查工作。

(二)水环境整治全面推进。狠抓重点河道治理。深入推进张家港河和锡澄运河等主要河道的环境综合整治,建立月度调度制度,对照五年整治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分工,深入现场指导,提速工程进度,切实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狠抓印染行业整治。根据一厂一策的整治方案,强化对印染行业企业的监管,截至目前,已关停25家企业的28个车间,对印染企业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新改扩建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34起,查处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13起。狠抓黑臭河道整治。着力推进黄山港河等4条城市黑臭河道整治。518日省环保厅在新闻媒体公布了2014年全省整治未达标河道后,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多次召开推进会,明确责任部门、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力求年内全面完成城市黑臭河道的整治。全市15个镇街园18条黑臭河道,通过清淤、沟通水系、污水截流等措施进行整治,总投入6000多万元,其中周庄二号河整治投入超2000万元。

(三)执法力度不断加大。85日,全市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出要结合全国性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让问题见底。会后,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采取分阶段、分片区、分行业的检查方法,明确检查对象和重点。一方面,严肃追究责任。在前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对全市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摸底”,做到心中“一本帐”。环保大检查中,共检查企业近7000家,查出2802家企业建设项目问题共2898个,“三个一批”正在清理过程中。针对每个阶段工作,强化责任追究,对整改不力,进度不快的,在年终镇长环保目标任务书考核时从严扣分,实施约谈或实行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另一方面,严格环境执法。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工作创新,大力加强与公、检、法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合作,通过司法介入,增强环境执法刚性,提高环境执法威慑力。环保部通报的13个环境问题及挂牌督办的3个项目,已基本整改到位,确保年内验收通过。今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共立案303起,同比上升37.1%,罚款1275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18件、按日处罚案5起、限制生产案7起、停产整治案3起、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2起、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3起。积极化解环境信访矛盾,今年处理各类环境信访近7000起。

(四)基础设施加快建设。针对我市环境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今年以来加大力度,加快推进以秦望山产业园为主体的各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积极推动秦望山产业园规划建设,产业园规划环评已基本完成,生活垃圾焚烧扩能、工业固废填埋焚烧等重点项目也已启动。二是开展农村覆盖拉网式环境综合整治,12个村开展农村覆盖拉网式环境综合整治,50个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整治能力水平。三是引进了废水自动取样器,安装在全市37家污水处理厂及国控水污染源重点企业排放口,利用自动采样器的远程定时采样功能进行采样,并与在线监测仪进行同步采样,全面比对在线仪数据,真实掌握企业排放达标情况。四是保障饮用水安全,开工建设小湾水厂30万吨/日水质深度处理改造工程,启动建设绮山应急备用水源地工程。五是开展污水厂网改造建设,开工建设申港污水厂4万吨/日扩建工程。完成30公里污水主管网建设。

(五)绿色理念持续传播。以“六五”宣传重点,开展各类环保宣传,着力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一是生态红线有序推进。完成了我市生态红线保护区划,在省级红线划定的基础上,合理划定我市市级生态红线保护区,生态红线区域面积占国土面积20%以上,同时制定监督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二是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全面启动了“十三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前期调研,为今后五年的区域经济、社会事业、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定好站位、定好目标。三是绿色宣传深度拓展。开展各类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成功举办“光大杯”环保知识大赛、“文化走基层,服务进万家”主题活动,推进学校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培训,首次举办环保公益海报巡展,点燃了市民对环境的关注和热爱。

 

第二部分 环保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公开01表至公开12表)

 

第三部分  环保局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环保局2015年度收入总计19519.3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13321.61万元,增长214.9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支出总计    19491.38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13035.29万元,增长201.9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19519.3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519.37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3321.61万元,增长214.9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172.85万元,主要为本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结余资金

(二)支出总计19491.3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51.09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0.86万元,减少0.02%。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的减少。

2.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3.结余分配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200.84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为本单位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结余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环保局本年收入合计19519.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19.3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环保局本年支出合计1949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1.09万元,占20.78%;项目支出15440.29万元,占79.22%;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环保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9519.3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321.61万元,增长214.9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9491.3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035.29万元,增长201.9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环保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9491.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035.29万元,增长201.9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环保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519.37万元,支出决算为1949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的节余。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079.07万元,支出决算为405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日常公用经费的节余。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环保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51.0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205.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846.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环保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91.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035.29万元,增长201.9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环保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519.37万元,支出决算为1949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的节余。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环保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51.0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205.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846.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环保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8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7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1.9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3.54%;公务接待费支出41.8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5.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89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赴台经贸考察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1.9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24.0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购置税费。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2辆,主要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车与环境监测站业务用车的更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97.93万元,完成预算的210.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包含工资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及停车费、保险费、车公里补贴费、租车费、交通补贴、新购车辆服务费。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0辆。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1.86万元,完成预算的55.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人次减少。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检查组招待费、接待上级单位来访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63批次,3212人次。主要为接待检查组招待费、接待上级单位来访。

环保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29万元,完成预算的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会议场租费减少。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3个,参加会议300人次左右。主要为召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暨环境保护大会等。

环保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0个,组织培训0人次。主要为外出参加环保业务培训、上岗证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环保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72.85万元,本年收入决算19519.37万元,本年支出决算19491.3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0.8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决算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5.5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184.49万元,增长29.70 %。主要原因是:分局办公用房租赁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各部门应对“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所列示的支出功能项级科目,并对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14266号)支出科目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称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江阴市环境保护局

201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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