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994/2016-00063 | 生成日期 | 2016-08-15 | 公开日期 | 2016-08-1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级) | 财政 | 关键词 | 旅游,决算,收支,财务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和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关于风景园林、城市绿化、集镇绿化、干道绿化和全市旅游业管理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细则,并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二)研究拟订风景园林、城市绿化和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办法;指导城镇和有关部门制订园林、旅游发展计划。
(三)负责对全市园林绿化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城市移伐树木、临时占用绿地、城市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批和城市绿化企业资质的审核;对全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和工程建设质量实施管理、监督和检查;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集镇及干道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和考核,负责绿化的技术指导工作。
(四)负责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和城市干道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审核风景名胜区规划,核准风景名胜区和景区(园林)的分类和定级;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
(五)负责对全市旅游经营单位的行业管理。负责旅游定点单位和旅游定点车辆的审批;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A级景区景点的审核工作;参与旅游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对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实施管理、监督和检查,受理旅游者投诉,依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六)拟订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重大促销活动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开发旅游产品,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项目的规划和立项审批以及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巩固和深化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创建工作。
(七)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受理和查处全市旅游违章行为和违法案件;依法对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八)组织和指导园林旅游专业学术交流和园林绿化新技术的研究、应用、推广、引进工作;指导园林旅游行业的社会团体工作;拟定全市园林旅游行业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实施园林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并做好职业资格的认定工作。
(九)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江阴市园林绿化管理所、江阴市绿化技术监督指导站和江阴市旅游质量监督所。
三、 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我局系统上下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形势和行业条线的挑战压力,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风貌,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全面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阴”的总目标,抓好市委“四个提升”、“五个统筹”的工作核心,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能,以“园林绿化提质增量”、“旅游发展挖潜增效”为手段,努力提升园林旅游发展水平。园林绿化提质增量。大力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深入推进全市打造城乡“生态绿网”的要求,努力实现规划设计更加合理、绿化工程标准更高、养护管理质量更优、依法护绿效果更显。2015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68%,绿地率达到39.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94平方米,新增绿地277.6万平方米。旅游发展挖潜增效。2015年全年累计接待游园人数2364.87万人次,同比增长2.24%;旅游总收入累计为237.60亿元,同比增长8.7%。全市星级饭店、社会设施饭店和旅行社累计入库税金达到6732.06万元;旅行社地接人数累计为109.41万人次,同比增长1.36%。
第二部分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5年度收入总计11032.68万元、支出总计11022.6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097.41万元,增长23.47%,支出总计增加2114.01万元,增长23.73%。主要原因是全市绿化管护经费增加1755.77万元。
(一)收入总计11032.68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1032.68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 2097.41万元,增长23.47%。主要原因是全市绿化管护经费增加1755.77万元。
(二)支出总计11022.6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物业管理费。与上年相比增加 29.04万元。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上年机关物业管理费未记在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4.4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文物专项保护。与上年相比增加 4.4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3.城乡社区(类)支出 10358.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保缴费;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机关日常运行费;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全市绿地养护所需的支出,包括绿化养护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提升费、水电费;古树名木保护、110联动及12345社会服务、城乡环境整治等。与上年相比增加 1996.32万元,增长 23.87%。主要原因是全市绿化管护经费增加1755.77万元。
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493.29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发展专项及绿地信息网维护等。与上年相比增加82.30 万元,增长(减少) 20.02%。主要原因是增加旅行网及绿地信息网维护50万元,旅游业专项经费增加13.42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 137.02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 1.96万元,增长 1.45%。
6.年末结转和结余36.70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11032.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32.6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1102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68万元,占11.60%;项目支出9743.95万元,占88.4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1032.68万元、支出总决算11022.6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决算增加2097.41万元,增长23.47%,支出总决算增加2114.01万元,增长23.73%。主要原因是全市绿化管护经费增加1755.77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1022.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14.01万元,增长23.73%。主要原因是全市绿化管护经费增加1755.77万元。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238.34万元,支出决算为1102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结余。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年初预算为29.04万元,支出决算为2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年初预算为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主要原因为中山公园心经碑修缮保护项目尚在进行中,经费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城乡社区(类)
年初预算为11535.46万元,支出决算为1035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0%。主要原因为2015年城乡环境整治增绿补绿二期工程尚未完工,经费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商业服务业等(类)
年初预算为496.82万元,支出决算为49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9%。
(五)住房保障(类)
年初预算为137.02万元,支出决算为13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8.6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94.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84.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22.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14.01万元,增长23.73%。主要原因是全市绿化管护经费增加1755.77万元。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238.34万元,支出决算为1102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结余。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8.6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94.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84.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2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5.5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6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4.58%;公务接待费支出 16.2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9.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4.2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人次累计 1人次。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6.66万元,完成预算的144.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车日常运转支出。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16.22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22万元,完成预算的61.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后对接待人数、接待标准的严格控制。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26批次,1377人次。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6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8个,参加会议 180人次。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6.57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5个,组织培训1300人次。主要为机关政治学习培训及园林旅游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48万元,与2014年相比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五、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六、商业服务业(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其他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商业服务业(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