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820/2016-00155 | 生成日期 | 2016-05-20 | 公开日期 | 2016-05-2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统计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主题(二级) | 统计 | 关键词 | 统计,指标,经济,管理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江阴市统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
江阴市统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2015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对统计工作的各项要求,本着既保证统计事业改革发展支出的需要,又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协调、管理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制度和标准,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划及调查制度;负责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规范性文件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全市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对统计对象的统计监审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
(三)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等制度;组织各镇(街道)、部门等的社会经济调查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全市及兄弟县(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和环境资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仓储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环境保护、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税收、就业、妇女儿童、基本单位登记注册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实施基本现代化建设监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和幸福江阴监测等统计方面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提出建议。
(八)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江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和统计数据。
(九)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和统计专业知识培训,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统计局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整体目标,努力强化统计的全局意识、质量意识、时效意识、创新意识,坚持“法治立统、改革兴统、科技强统、服务塑统”,推动全市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服务功能。围绕现代化服务型统计的目标,做好信息咨询服务。提高服务针对性。运用现代化统计理念、方法和技术,对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分类管理,形成月度情况有数据图表、重大问题有预警报告、重要情况由专题报告等服务模式,以最快速度、最客观分析反映现状,分析问题、提出建议、提振信心。提高服务精准性。针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组织开展重点课题研究,集中力量打造几个研究精品。同时抓好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八项工程、文化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等重点统计监测,探索建立反映经济转型升级成果的提质增效统计指标体系,反映民生状况的民生发展指标体系,更全面反映新常态下江阴经济社会发展状态。提高服务多样性。结合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管理和发布的手段,加强统计网站和宏观数据库建设提高数据的查询功能,创新统计月讯彩信版为领导提供统计数据的贴身服务,建设简便易用的数据图表中心提高数据的解读能力,打造江阴统计数据发布的微信公共帐号“江阴统计微讯”,扩大服务的受众面,创新服务形式。
(二)强化改革推动。2015年的改革工作将以推动所有专业纳入一套表系统为主线。完善GDP等主要指标核算方法。按照全省地区GDP统一核算的原则,抓住第三次经济普查GDP数据修正的契机,切实提高全市GDP相关基础数据的质量,增强GDP数据与相关指标的协调性和匹配性。实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双轨制”运行。加强专业间的互相配合,强化统计人员的培训指导,并预前进行数据评估,制定应对预案,确保业务运行顺畅和数据平稳衔接。深化能源统计。抓好能源销售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对工业、贸易企业能源上报情况的跟踪,及时解决出现问题,保证数据源头质量。推进服务业统计由季报制变为月报制。对网报单位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工作制度,强化培训教育,提高上报率和数据质量,加强对服务业数据的分析研究。探索就业和城镇化率统计改革。改进月度劳动力调查,使用PDA采集原始数据,使调查失业率等指标更准确;完善城镇化率测算方法,健全人口调查制度,科学评价城镇化质量和进程。开展贸易统计改革。探索开展网上零售统计,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全面反映新形势下全市批零贸易销售情况,避免漏统少统。积极做好其他改革。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完成健康服务业、体育及相关产业统计。
(三)强化依法统计。一是加大普法宣传。以新《江苏省统计条例》正式实施为契机、结合统计业务指导,以创新宣传形式,以多元化的普法宣传提高社会各阶层的法制意识。二是提高执法质量。增强执法检查的规范性,发挥统计法律的监督作用,推动从执法管理向执法服务转变,优化统计法制环境,既体现统计法的权威性又体现执法的人性化。三是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宣传国家局《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办法》,探索建立统计诚信奖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四)强化信息化建设。继续完善综合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充实数据资料,利用马克威分析软件,通过定制模型,提高统计分析的深度,强化统计的预警预测功能。推进数据落地系统建设,将国家联网直报系统中的当月数据回流至本地数据库,打通数据通道,提高数据处理、查询、分析的时效性和完整性。加紧建设统计地理信息平台,将企业名录库、落地企业数据、各类普查数据和地理信息数据等信息有机连接沟通,解决统计数据间的孤岛问题。
(五)强化质量管控。建设真实完整、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严格联网直报单位的审批,确保联网直报单位按时、按质进出库,确保数据采集的有效性;完善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检查机制和查询制度。加强对数据采集过程的监控,实施数据修改痕迹管理,坚决制止代报及指令报送行为,确保企业报送的独立性和真实性;分专业建立统计数据采集过程定期质量抽查制度,强化关联性数据的审核比对,从源头抓起,保证数据客观准确,不重不漏;提高统计范化建设水平。强化示范引领,突出管理指导,实现全市联网直报企业100%达到省级合格标准;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开展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加强部门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操作技能,力争三年全面完成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
(六)强化重大调查工作准备。全面启动第三次农业普查准备工作。2015年是农普的准备阶段,要严格贯彻上级方案要求,做好我市三农工作的前期调研和普查的各项工作落实。精心组织企业创新调查。扎实做好单位确定、数据采集、资料审核、业务培训和数据开发等工作,为我市制定创新驱动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有序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精心组织,强化培训,确保PDA和互联网调查方式顺利采用,并能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高质量完成人口调查数据采集工作。
(七)强化人才培养。全力打造一大批专业业务精通、善于分析研究、现代信息化工具应用娴熟的复合型人才。加强专业知识、技能培养。与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紧密合作,提高培训内容的层次,全面提高统计人员统计理论的运用能力;开展分层次多形式培训,提高技能培训的实用性。完善统计资格考试、继续教育。认真梳理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组织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不断提高持证上岗的比例;开展统计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实现统计系统继续教育的全覆盖。推行岗位角色互换。建立岗位AB制,促使现有人员改变知识结构、一专多能,从而适应改革需要;进一步推行“双争”考评活动,改进各项激励机制,努力营造创先争优、人才辈出、奋发向上、干事成才的良好氛围。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一)机构设置
1、办公室(挂“统计法规科”牌子)
2、综合统计科(挂“国民经济核算科”牌子)
3、投资与社会统计科。
4、工业统计科(挂“能源统计科”牌子)
5、服务业统计科
(二)所属单位情况
1、江阴市统计局计算机站(全额事业拨款单位)
2、江阴市综合抽样调查队(全额事业拨款单位)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5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预算收入总额698.23万元,为公共财政拨款资金。
201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额698.23万元,按功能科目划分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9.68万元,其内容主要包括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劳动报酬以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工资福利支出”、 离退休人员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用于开展各项统计调查专项工作的项目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68.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以及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提租补贴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二)预算编制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
1、部门预算由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两部分组成的。基本支出是依据本部门及下属单位人员总量及人员结构,结合预算定额计算得出的;项目支出是依据本部门当年工作任务需要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
2、“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包含了本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地方调查局省以下部分。
3、会议费、培训费是根据2015年各项工作计划安排与其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计算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