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48/2016-00022 | 生成日期 | 2016-05-20 | 公开日期 | 2016-05-2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级) | 文秘工作 | 关键词 | 经济,管理,文件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本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负责规划的实施监督。研究提出全市生产力布局、经济总量平衡、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和政策。
(2)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分析,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全市目标管理工作和发布重要综合经济信息。牵头全市为民办实事工作。
(3)牵头组织编制实施市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化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衔接、协调全市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并负责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负责发展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开放园区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开发区(园区)的设立审核和政策协调工作。
(4)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研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有关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组织编报、审批农业重大项目。负责安排重大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现代化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参与相关部门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5)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措施和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和投资方向,制定中长期和年度投资计划,监测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审核、转报由国家、省、无锡发改委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牵头安排市级重大投资项目计划和管理,协调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下发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对项目建设和投资规模进行核定,会同财政部门对所需资金进行综合平衡。负责审核、审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竣工验收及后评价工作。负责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和由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的稽查。负责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招投标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并负责依法实施监督。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6)研究提出重大改革创新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研究体制改革创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市重大改革创新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体制改革创新方案,提出年度改革重点工作,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体制改革创新工作。协调有关专项改革,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有关领域改革。指导、协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改革发展。
(7)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规划、协调和管理社会发展工作,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评估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指导发展方向,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卫生、社会保障、就业、人口、民政、政法、社团、宗教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8)负责能源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能源结构方向,负责能源的供求平衡和制定相关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重大问题,牵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
(9)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战略、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并做好与发展衔接平衡,统筹协调生态环境、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和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基础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0)负责全市南北挂钩合作、对口支援和援建协调等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是进一步做好全市规划计划编制。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为谋划好全市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认真回顾总结“十二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的建设成就,深入开展“十三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并根据研究成果,牵头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全市下一个五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定位,作为今后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对照全市“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认真制定2015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重点工作,并做好责任分解,确保全市重点目标有效落实,实现“十二五”规划圆满收官。
二是进一步优化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深入贯彻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精神,积极学习借鉴周边城市绩效考核经验做法,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和历年考核经验,结合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深入探索绩效考核考评机制改革创新,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园区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全市经济运行的分析监测,扎实做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为民十件实事任务的跟踪推进,切实以创新的举措推进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是进一步深化重大项目投资管理。围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持续以抢抓项目投入为途径,以稳定经济增长为目标,以健全完善推进机制为保障,科学排定全市2015年重点重大项目计划,切实采取有效举措,狠抓重大项目投入。以主动承接简政放权政策落地为契机,深度优化项目审批服务,主动加强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的龙头项目协调服务;主动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完善项目库和专家评审机制;主动加强加大投资项目考核推进力度,倒逼各板块根据目标任务,倒排工作计划,推动全市重大产业项目加快建设;主动完善协调服务机制,着力解决项目审批和推进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四是进一步强化全市能源管理工作。积极鼓励引导企业推进清洁化能源利用,深入总结今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经验,坚持市场化运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政策支持,深入现场勘查,突出协调管理,努力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制约瓶颈,大力营造“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接受”的光伏发电项目推广氛围。2015年,将按照“建成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力争全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100兆瓦以上。另外,根据热网整合计划,加强协调沟通,全力做好第一批热电企业的整合收尾工作,确保第一批剩余6家企业完成整合。
五是进一步强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围绕建设服务型机关,持续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始终保持抓铁有痕的力度,不断加强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聚焦“四风”,认真组织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认真梳理本级权力清单,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落实党员干部联系基础服务群众制度,不断提升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能力。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预算单位包括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江阴市项目评审中心。其中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目标管理考核科、综合科、投资管理科、社会事业及产业发展科、能源管理科、综合改革科、企业上市科、环境资源管理科、行政许可服务科。
实有在职人员28人,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20人);下属江阴市项目评审中心实有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8人。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基本支出:
1.收入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5.08万元。
2.支出预算及内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7.2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发展和改革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性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137.85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和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专项支出:
1.收入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9万元。
2.支出预算及内容:
(1)上市办工作经费78万元(2015年4月该职能及人员已划转至市政府办公室,预算一并转出)。
(2)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10万。
(3)目标管理办工作经费48万元。
(4)市政项目协作办经费24万元。
(5)南北挂钩工作经费19万元。
(6)项目评审中心工作经费20万元。
二、2015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见附件,部分表简要说明如下:
(一)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本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344.08万元。
2、支出预算
(1)按功能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6.23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37.85 万元。
(2)按经济分类(支出用途):按照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①基本支出:1045.0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②项目支出: 299万元。
(二)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5年度预算“三公经费”62.5万元,其中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2.5万元。会议经费8.88万元,培训费1.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