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法规文件及解读
信息索引号 014041997/2016-00009 生成日期 2016-01-15 公开日期 2016-01-1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农林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意见
主题(一级)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级)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关键词 农村,农药,意见,危险化学品
效力状况 文件下载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2016年毒鼠强监管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毒鼠强专项整治成果,确保我市不发生毒鼠强重大投毒、中毒事件,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16年毒鼠强监管工作意见,请各镇(街道)、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属地管理、上下联动、打防结合、奖惩并用”的原则,严厉打击制售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销售、流动兜售鼠药的不法商贩,有效防止毒鼠强投毒中毒事件发生。

二、工作目标

加强毒鼠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杀鼠剂市场秩序,彻底消除毒鼠强的危害。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沟通,主动配合,齐抓共管,确保监管工作有效开展。

各镇(街道):全面负责辖区内毒鼠强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毒鼠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经费,强化监管措施,确保辖区内无制售毒鼠强等违法行为发生、无毒鼠强投毒中毒事件发生。

市农林局:负责起草制定有关文件和工作意见;负责规范杀鼠剂定点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负责建立农村鼠情监测体系,准确发布鼠情信息,宣传普及科学灭鼠知识,指导农村统一灭鼠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城乡各类市场的毒鼠强监管工作,取缔非法销售鼠药的经营单位和摊点;负责对市场管理者签订监管责任书和市场上的经营户签订“三不”承诺协议书。

市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毒鼠强等违禁鼠药的违法行为。对涉及毒鼠强案件,依法严惩;负责做好外来就业人员、外来流动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工作,签订不携带、不私藏、不使用毒鼠强等违禁鼠药的承诺书,与用工企业签订监管责任书,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市卫计委:负责完善《江阴市毒鼠强中毒急救预案》,做好应对重大突发中毒事件的预警防范工作,培训指导中毒救治技术,确保及时抢救中毒人员;负责城区统一灭鼠工作;负责全市餐饮业和学校、企业、工地等集体食堂的监管,严防毒鼠强投毒中毒事件发生。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整治走街串巷流动兜售鼠药的不法商贩。

市安监局:负责对鼠药定点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对查获的毒鼠强等剧毒违禁鼠药的保管和集中销毁处理工作,防止二次污染。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毒鼠强等违禁鼠药监管工作,强化对学校食堂的安全卫生监督管理,严防毒鼠强投毒中毒事件发生。

市住建局:负责监督建筑工地建设方与施工单位签订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状,施工单位与外来工人签订不带入、不持有、不使用毒鼠强的承诺书;负责工地食堂的安全卫生监督,确保不发生毒鼠强投毒案件和中毒事故。

(二)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对农村地区、餐饮食堂、外来流动人员及流动商贩等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毒鼠强监管。

1.加大明查暗访力度。要以公开检查与交替暗访相结合,加大检查力度。采用暗访、互查、督查等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要逐个排查,不留死角。

2.监控重点对象。一方面要对曾经制售毒鼠强等鼠药的重点人员加大监控力度,防止其重操旧业;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监控。

3.重点打击兜售流动小贩。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等部门要加强检查力度,特别是要加强节假日、集场、庙会的市场监管,坚决取缔走街串巷进村的流动小贩,发现情况及时查处。

4.继续实行举报奖励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制造加工、贩卖兜售毒鼠强等违禁鼠药的违法行为。对及时上报线索,成功制止投毒事件发生的人员给予表彰与奖励;对举报违法制售并经查实的按规定兑付奖金。

(三)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在推进毒鼠强专项整治中,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1.健全市场巡查和暗访制度。要组织人员不定期地对农贸市场、村头集市进行巡查和明查暗访,做到常抓不懈。

2.完善登记台帐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登记本地区、本单位开展毒鼠强监管工作情况,包括工作体系、下发文件、各项制度、召开会议、责任(承诺)书签订、检查行动等情况,做到有据可查。

3.健全保证承诺制度。要按照分工职责和五个“百分之百”的要求,与市场、企业、工地等签订监管责任书,特别是新开市场、新办企业、新开工地;市场管理人员要与日杂经营户签订不经营、不持有、不使用毒鼠强等违禁鼠药承诺保证书;要督促用工企业与外来职工签订不带入、不藏匿、不使用毒鼠强的保证书。

4.完善安全防范制度。要明确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中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对餐饮场所,特别是学校、企业食堂,要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投毒、中毒事件发生。

5.建立应急处理机制。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毒鼠强等违禁鼠药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处理制度和应急救治预案,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进一步推进统一灭鼠 

统一灭鼠工作是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建立健全鼠情监测体系,准确发布鼠情信息,大力推进城乡统一灭鼠。各地要针对农村农田灭鼠比较薄弱的情况,多方筹集资金,按照“五统一”、“五不漏”的灭鼠模式,采取药物灭鼠、物理灭鼠等多种方式,精心组织开展春、秋季的城乡统一灭鼠工作。要严格规范统一灭鼠药物的发放,按照“谁发放、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鼠药贮藏保管、发放登记、专人负责等可追溯制度,按需发放,杜绝摊派、随意摆放。要加强对定点鼠药经营单位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保管设施,完善进销台帐和实名登记购买等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统一采购制度,杜绝擅自采购、批发经营等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毒鼠强专项整治是事关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大事。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充分认识毒鼠强的危害性,把监管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

(二)广泛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作用,利用镇、村(社区)、企业、学校的板报、宣传栏等广泛宣传毒鼠强的危害性,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对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三)落实责任。要按照工作职责和一把手负责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责任制度、台帐制度、安全防范制度、市场暗访制度、市场承诺制度等长效监管机制。凡因行动不到位、监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等原因造成毒鼠强中毒事件和投毒案件的,将依据相关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江阴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6115

  • 收藏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