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索引号 014041815/2016-00015 生成日期 2016-02-06 公开日期 2016-02-0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级) 财政 关键词 规划,预算,行政
效力状况 文件下载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2016年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预算

2016年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部门预算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对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发布经济和信息化信息。

2、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的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3、制定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各类产业园区、乡镇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参与各类工业园区的业务指导工作。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

4、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技术改造投资规模与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按规定申报、审批、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负责相关国家、省专项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督查。对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进行监督。监督管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

5、研究拟订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新兴产业发展和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按照分工,组织拟订有关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负责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落实。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申报国家和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实施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推进产学研结合。指导企业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攻关和培训,贯彻制定技术标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

6、参与全市能源规划编制,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负责协调电力生产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统计工作。负责全市电力电量平衡。负责热电联产的有关工作,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规范煤炭经营,推进煤炭市场建设,协调煤炭供需平衡。

7、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全市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及工业、通信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指导环保产业发展。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和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节约能源方面的具体工作。

8、提出行业规划、经济和技术政策及发展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发布产业信息,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和生产许可准入等事项,牵头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9、指导企业发展科技服务业、会展业和售后服务业等。参与指导地方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负责引导企业开拓市场。监测分析产品市场运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拟订企业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建立产品市场营销体系。

10、指导工业和相关信息化领域引资工作。负责工业制成品及大宗重要工业品的进出口动态监测。指导生产企业的自营进出口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产品配套协作。开展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

11、负责推进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建设。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份企业的改革改制改组改造,规范企业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承担推动企业上市和多渠道融资有关工作。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组织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相应的人才评价体系,加强企业引进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工作,推进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12、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13、组织实施信息产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提出信息化投资的规模和方向,提出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组织规划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

14、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及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跨部门、跨地区和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负责与无锡市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局相关工作对接。

15、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指导与协调。拟订发展中小企业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产学研结合、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促进金融机构建立与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承担或参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担保基金、再担保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关闭和日常管理工作。

16负责组织推进"诚信江阴"发展战略的实施。统筹协调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

17负责与省、无锡市国防科工办工作对接。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规模以上产值增长5%,工业投入增长13%,万元GDP能耗下降3.2%,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3.8%,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到24.3%,关停三高两低企业50家。围绕上述预期目标,重点抓好六个方面:

一、把平稳健康作为经济发展的主基调。一是常抓监测稳定运行。持续做好常规监测工作,完善经济监测体系。加强宏观形势变化研究与分析,系统研判全市经济走势,提高经济预警预控能力。二是帮助融资防范风险。要发挥市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放贷;要加强担保行业监管,帮助担保公司做大做强,降低企业贷款门槛和成本,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担保力度。要做好中小企业融资信息收集,对接金融机构及资金池管理方,协助推进银企合作平台建设,提高银企对接的成效性和精准度。推广使用应急转贷资金,防止企业由于短期资金链断裂出险。明年要继续开展企业调研,强化风险排查,及时阻断风险传递。三是做好“保姆式”服务。要重点做好油电煤气运等生产要素保供;要改进专项资金扶持方式,激发企业创新动能;要积极主动对上争取,全面帮助企业解决人才培养、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专题展示展销活动,积极帮助企业抢订单。四是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根据《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要全面落实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的各补贴政策,明年重点抓好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二、把有效投入作为持续发展的主支撑。一是以规划引导增投入。要结合十三五规划,瞄准今后五年企业技术改造主要目标、重点实施领域和工作举措,加快制定我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最大限度缩小企业投资核准范围,促进项目投资便利化,激发本地投资活力;制定重点行业机器换人行动计划,引导我市劳动密集型企业向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变。二是以优质服务促投入。牢牢牵住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围绕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大力招引新项目、加快技改扩能、促进竣工投产。加强部门沟通,推进企业用地、规划等手续办理,争取推进一批重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达产达效。抓好“四个一批”重大项目的跟踪和服务,争取国家和省相关配套资金支持。推进华泰汽车、中芯国际、普天法尔胜、中南地锚等在建项目快建设早投产。三是以典型示范引投入。深入宣传我市技改示范项目贴息及国家和省各类专项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做好示范项目评审,引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加快装备更新。继续开展工业投入三比三赛活动,激发面上企业争技改、争投入。

三、把项目合作作为产业发展的主引擎。一是促进军民项目合作。深入对接兰德院等,引导和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军转民”和“民参军”,打开军事工业和国民经济各行业间的通道。二是争取北京项目资源。主攻“一带一路办”、发改、工信、科技等国家部委,协助企业项目审批,争获转型发展资源;联系中科院、清华、北航等国家级科研院所,搭建好平台载体,承接和转促科技研发及成果资源;对接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国企业报社等国家级传媒,了解经济趋势,助力企推广宣传。三是促进央企对接合作。主动对接中海油、通用技术、中国医药等央企,围绕我市经济发展规划,吸引央企来澄合资、合作、收购、重组,努力使江阴成为央企投资的选择和配套基地;瞄准丰田通商、常青集团、中信泰富等世界500强企业,协助和服务企业开展对接合作、协作配套等业务,借助通道,走向境外。四是推动项目协作配套。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行业间协作配套,通过技术改造、兼并重组、战略合作等形式,催生、培育一批技术含量高、协作配套带动强、投入产出比高的大项目、好项目。

四、把智能制造作为高端发展的主方向。一是推进生产智能化。研究制定智能车间建设标准和认定办法,引导企业加快智能化改造。鼓励重点骨干企业率先使用智能化装备,推进集成制造和柔性制造,建设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帮助企业深化自主可控信息技术在生产环节的集成应用,加快识别、人机智能交互、分布式控制、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管理、3D打印等先进制造技术的普及。二是推进管理智能化。引导企业采用SAPERP等解决方案,实施以重组整合一体化管理集团管控优化升级拓展提升集成创新为目标的两化融合项目,优化对时间、质量和资源的使用。完善两化深度融合机制,引导企业增强“两化融合”意识,推动大中型企业全面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着力培育一批“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三是推进服务智能化。支持企业将大数据应用服务与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融入企业制造、销售、售后服务等实际应用中,利用“互联网+”思维对现有生产经营组织模式进行改造升级。鼓励企业探索“创新工厂”,学习“极客”分享境界,参考“威客”盈利模式,实现技术、营销、管理等新型生产要素的共建共享。

五、把产业整治作为绿色发展的主抓手。一是加快产业节能降耗。深挖重点领域节能。继续组织实施30个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改造项目,提高重点用能领域能源利用及转化效率。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的节能改造、节能新产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自愿性清洁生产等支持力度。强化节能监察考核。加大对Y系列落后电机、S7型落后变压器等落后用能设备淘汰的监察力度。继续加大对全市“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挖潜企业节能潜力,优化企业节能管理。完善节能政策引导。编制出江阴市“十三五”重点推广节能技术目录,全面推广清洁生产新技术。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鼓励银行发展绿色金融,为企业绿色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二是促进产业汰劣更新。要深入淘汰落后产能。加强与环保、安监等部门联动,重点引导钢铁、化工等行业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及时兑现拨付2015年度淘汰关停专项奖励资金,并实施绩效评估。要严格项目准入。严把行业准入门槛,做好相关行业项目、产品政策相符性审查和生产许可准入。要鼓励首台套应用。继续开展首台(套)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及项目申报,引导企业不断更新产业装备。三是盘活产业存量资产。制定存量资产盘活计划,要摸清存量家底,建立乡镇工业集中区存量资产数据库;研究制定存量资产盘活激励政策,建立存量资产和重点项目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现有存量资源承载新建项目,达到以存量换增量,以存量换效益的目的。

六、把素质提升作为转型发展的主动力。一是提升三支人才队伍素质。对接中欧商学院、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常青藤等一流培训机构,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培训模式,着力提升企业接班人、CEOCFO等高管的综合素质能力。组织开展以重点用能单位能管员、企业信息管理员、电工为对象的各类专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专职人才的操作实务能力。二是提升企业内涵素质。提升品牌质量。引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明确品牌培育目标和职能,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在重点行业开展质量调研,树立典型、推广经验,通过试点企业的示范作用,推进工业企业的品牌质量建设。提升创新能力。加大企业创新载体平台建设,支持重点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和高新技术孵化器。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快构建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的利益共享机制,合力突破关键技术难题,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管理水平。以创建管理创新示范企业(优秀企业)和创建省星级数字企业为抓手,积极引导我市企业加大管理提升力度。进一步梳理总结我市优秀管理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宣传和推广管理创新成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三是提升企业层次。着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型行业龙头。深入做好明年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培育工作,重点鼓励和支持一批在行业内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做优做强、做专做精。着力培育本土千亿级企业标杆。集中优势资源、优惠政策、优秀人才,重点支持海澜集团、华西集团、澄星实业等现有龙头型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兼并重组等方式进一步做大做强,向千亿级企业进军。着力推进一批企业上市。做好“注册制”、“科创板”、“新三板”的宣传工作,让企业全面了解资本市场,借助国家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契机,抢抓历史机遇,实现裂变发展。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江阴市经信委内设科室:办公室、行政服务许可科(挂法规科牌子)、经济运行科、投资管理科、科技与质量科、企业改革与管理科、经济合作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电力煤炭管理科(挂市电力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行业规划管理科(挂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牌子)、信息产业管理科、中小企业科、财务审计科、组织人事科(挂老干部工作科牌子)、交通与物流科、纪检监察室。

下属事业单位:江阴市信息化办公室、江阴市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江阴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江阴市节能监察中心、老干部服务中心、江阴市电力管理办公室、江阴市行业管理中心和江阴市墙材革新与散装水泥办公室。

(四)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江阴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市本级预算的通知》(澄财预〔201574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实施产业强市战略,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扶持优势成长型企业,推进全市信息化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委2016年工作目标任务,参看2015年预算安排,科学测算,秉持保重点支出、保基本运转,优支出结构、优支出方向的原则,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科学化,做到统筹平衡、综合管理、厉行节约、提高绩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表格见文尾附件)

注:表内数据含经信委本级和全部事业单位。

三、2016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度收支总预算(含下属事业单位)为4069.95万元,较上年增加435.15万元,增长11.97%

1、收入预算

财政拨款资金收入3925.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64.11万元,较上年增加347.37万元,增长11.15%;财政专项拨款资金386.94万元,较上年减少11.16万元,下降2.8%;政府性基金预算74万元,为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收入144.9万元,较上年增加24.94万元,增长20.79%

2、支出预算

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3.42万元,较上年增加323.87万元,增长10.32%;节能环保支出37.37万元,较上年减少1.69万元,下降4.3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0.29万元,较上年增加103.78万元,增长107.53%;住房保障支出368.87万元,较上年增加9.19万元,增长2.56%

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603.58万元,较上年增加372.31万元,增长11.52%;项目支出466.37万元,较上年增加62.84万元,增长15.57%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安排93.94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办在职事业人员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日常事业运行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安排2468.03万元,主要用于经信委机关在职人员工资奖金和离退休人员工资,以及开展日常工作办公用经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安排901.45万元,主要用于信用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节能监察中心、行管中心、老干部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日常事业运行经费,含信息办电子政务维护经费和全市电子政务网络维护外包费。信息办电子政务维护经费主要用于市政大厦网络维护外包、政府网站内容更新维护、政务中心机房软硬件维护、数据中心托管、市民邮箱外包服务、“掌上江阴”政务版和市民版运营、政务云平台系统运维等费用。全市电子政务网络维护外包费主要用于政府采购信息技术服务。

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安排37.37万元,主要用于电力办在职事业人员、编外用工人员工资发放及日常事业运行经费。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其他建筑业支出(项)预算安排126.29万元,主要用于墙散办在职人员发放工资奖金及日常事业运行经费。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建设专用设施(项)预算安排70万元,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定额补贴。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款)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预算安排4万元,为创建“禁粘”及“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工作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安排160.83万元,主要用于经信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预算安排148.08万元,主要用于经信委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部分人员以及离退休干部提租补贴发放。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预算安排59.96万元,主要用于经信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中19981130日以后工作的人员的购房补贴。

4、关于2016年单位三公费用预算支出明细表的说明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三公”费用预算支出合计107.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专项申请追加,不含在预算中,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支出10.8万元,公务接待费用预算支出34.3万元,会议费预算支出36.1万元,培训费预算支出26.75万元。

 

  • 收藏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