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16-00175 | 生成日期 | 2016-02-02 | 公开日期 | 2016-02-02 |
文件编号 | 澄价发〔2016〕6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物价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级) | 机关事务 | 关键词 | 物价,医院,市场秩序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江阴市物价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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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价发〔2016〕6号
关于开展公立医院医药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医疗单位:
根据江阴市物价局《关于转发<无锡市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澄价发〔2015〕5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医改政策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参加医改的医疗单位开展医药价格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时间
检查对象:全市参加医改的医疗单位
检查时间:2月底之前由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把自查及整改情况于2月25日前报我局价格检查局备案;3月份由我局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此次检查内容是各医疗单位执行江阴市物价局《关于转发<无锡市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澄价发〔2015〕56号)文件的情况,主要包括:
1、是否按时执行医改方案的有关规定;
2、药品价格是否执行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加价率管理的通知》(苏价医〔2015〕353号)文件规定;
3、是否按规定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检验项目和大型设备检查治疗项目价格;
4、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药品价格是否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住院医药费用是否执行清单制度。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抄:无锡市物价局、无锡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局,江阴市卫计委,各物价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