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740/2015-00031 | 生成日期 | 2015-08-31 | 公开日期 | 2015-08-3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水利农机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级) | 财政 | 关键词 | 防汛,决算,公开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2014年度江阴市水利农机局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水利农机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具体规定,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农机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主要江河、滩涂、堤闸、港圩、涵洞及重大骨干水利农机工程项目的综合规划,制定水资源保护、防洪、供水、节水、水土保护等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所涉的水资源和防洪评价论证工作。
(二)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及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监督实施行业用水标准,指导和推动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按规定核准饮用水源地设置,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并监督实施,监测江河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参与饮水区等水域的排污控制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并参与水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并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和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报告。
(三)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河道管理,查处各类涉水违法事件;协调并仲裁水事纠纷调处工作;负责长江采砂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实施水利工程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全市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河道、长江江阴段、河口、滩涂等水域管理及其岸线的治理与开发,负责市属水利工程及流域性重要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管理。
(五)承担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负责市(县)以上财政性水利农机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收费、税收、信贷、财务等方面的建议;并研究水利农机投入机制和筹资措施。负责水利农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审查市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及市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质量监督;依法负责水利农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编制全市农村水利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圩区治理、节水灌溉、河道疏浚整治、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桥梁的规划建设与管理,以及农田灌排泵站规划、改造和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八)负责全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市防汛防旱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全市防洪工程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对流域性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编制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拟订农机化政策制度、作业服务规范和重大技术措施;负责全市农机化发展的预测和统计工作,以及提供农机化信息服务;引导农机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十)负责全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机和农机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参与全市农业规模经营、农业现代化试验和区域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农机化项目库建设和项目计划的编报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有关农机产品信贷、税收和财政补贴政策;指导全市农机化生产和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经营活动,协调和指导农机有组织的跨区作业。
(十一)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安全技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考试考核、核发牌证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农机政策性保险、报废更新的实施工作;负责农机用油需求预测、市场的监督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农机维修网络建设和维修市场监管工作,以及全市农机及其配件供销市场的监督检查;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重大农机产品、商品质量事故;负责全市抗灾救灾农用机具用油计划的申报、分配、监督工作,负责农用机具的调度。
(十二)组织指导水利农机科技工作和经济交流合作。组织重大水利农机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监督实施全市水利农机行业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负责引进水利农机装备和农机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水利农机现代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水利农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水利农机队伍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水利及农机化技术教育培训和水利农机行业职能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江阴市水利农机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安全、信访、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人大提案、年鉴史志、后勤接待、行政事务协调工作;拟订党务、纪检监察、政务信息化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系统行风建设,指导督查全系统安全生产;负责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指导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信息化办公室)
负责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力资源、改革创新和离退休干部工作;配合做好组织及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拟订全市水利农机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农机系统科技人才工作;负责科研项目立项申报、跟踪管理、成果推广、水利农机行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聘和教育培训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计划;负责市(县)以上财政性水利农机资金的使用及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水利农机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四)水利建设科
编制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负责全市水利投资计划的综合平衡及全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全市机电排灌、圩区建设、河道疏竣、河道长效管理、农桥改造和节水灌溉、水土保持等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基本建设的行业管理和验收;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预审;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安全生产和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五)农机科
编制全市农机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宣传贯彻农机法规和政策,拟订农机安全监理、维修、农机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农机政策性保险、报废更新、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农机维修网点建设和农机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农机及其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的建设;协调指导农机有组织地开展跨区作业;指导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及农机安全长效管理工作;开展农机产品质量执法检查,处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
(六)水政水资源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
编制水利法制建设规划,指导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水资源统一管理、保护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应急水源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和水的中长期供求计划;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工作,归口协调水事纠纷;负责长江采砂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水事案件,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处重大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按照文件规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设置排污口的审核审批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或简报。
(七)防汛防旱办公室(工程管理科)
负责全市防汛防旱日常工作;编制全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制订防汛防旱工作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全市汛前大检查,负责流域性工程的水情调度和控制;组织调度抗洪抢险救灾的物资、设备,收集并整理雨情、水情、灾情的统计工作,并及时反馈给上级或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各类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市水利工程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及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拟订全市重点水利工程的维修计划并组织落实;指导全市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业务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三、2014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防汛防台工作取得全面胜利。全年长江堤防、沿江闸站及白屈港抽水站等区域实施除险加固工程项目26个,共投入资金1445余万元,有效排除了沿江防洪隐患,取得了防汛防台的全面胜利。
2、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全年重点水利工程计划总投资5亿元(含续建),实际完成水利建设总投资4.75亿元,完成各类建设土方455万方。主要是①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4公里河道工程总体进度达65%,累计完成投资7.8亿元,其中征地拆迁7.15亿元。②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一期工程。该项目主要涉及临港街道、祝塘镇两个项目区,新建、更新改造泵站46座,新建地下渠道25公里,排水沟道14公里,主体工程已经完工。③青祝河综合整治工程。青祝河(人民桥—公益桥段)、(公益桥—霞客大道段)主体工程已完工,目前正开展质量核定及完工验收工作。④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一期工程。工程主要涉及月城、长泾、顾山6个项目区,计划疏浚整治河道17条,建设护岸90公里,目前已全面启动建设。
3、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管理作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水资源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迈进。完成《江阴市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查和批复工作。
4、全面调整境内30条主要河道的河长,建立片长协调机制,“河长制”考核以奖代补资金得到落实。严格落实河道管理考核奖惩和通报制度,向各挂钩“河长”发放“告知书”,切实发挥我局作为“河长制”牵头单位的作用。
5、水利工程管理水平有效提升。严格抓好国家级、省一级工管单位考核验收工作,以水利信息化为保障,水利工程管理不断得到深化,水利工程效益充分发挥。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基本建立,编制完成《江阴市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江阴市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考核办法》,目前文件已下发全市各镇(街道)执行。
6、全年新增和更新各类农业机械842台(套),农机装备总投入2130万元。农业机械化创建通过上级验收。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经过专家测评,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
7、2014年,市政府下达非税收入计划8320万元,实际完成非税收入9733万元,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的16%。
第二部分 江阴市水利农机局2014年度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江阴市水利农机局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4804.1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4804.12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中:政府性基金98.6万元(水利建设基金)
(二)支出总计4801.6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01.6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41.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5.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2.98万元、对事业单位的补贴2978.61万元和其他资本性支出2.85万元。
2.结余分配2.44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769.8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的累计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江阴市水利农机局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01.6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3825.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79%;项目支出975.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江阴市水利农机局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40.98万元,占78%;农林水事务(类)支出975.84万元,占21%;住房保障(类)支出84.87万元,占 1%等。
(三)财政拨款当年专项重点支出任务完成情况
全年项目支出共975.84万元,其中:防汛抗旱支出98.6万元、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补助支出550万元、水利信息化系统维护经费103.02万元和农机购置及专项经费224.22万元。
三、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水利农机局(机关)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9.00万元,与上年同口径20.64万元相比减少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56万元,占18.74%;公务接待费支出15.44万元,占81.26%。年度内共完成公务接待(上级、外省市和本市)34批次,共33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