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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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660/2015-00040 生成日期 2015-07-30 公开日期 2015-07-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卫计委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主题(二级) 计划生育 关键词 计划生育,机关,公文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2015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和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部署,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坚持计划生育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不变,坚持“一票否决制”不变,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人民群众新需求,实现群众满意的“优质服务零距离”。主要目标是: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4‰左右,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保持在98%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圆满完成“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

一、坚持国策,强化依法行政

1、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对照市政府与无锡市政府签订的“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落实整改措施。着力做好“十二五”目标管理责任制及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终期考评工作。

2、梳理规范人口计生权力清单。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重点规范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确认等方面19项行政权力。进一步明晰人口计生条线市、镇街、村社区三级职责分工,确保人口计生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3、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执法监督制、网上审批制,增强计生执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以上级政策调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管理工作。坚持高效便民原则,进一步优化再生育审批服务工作,深化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加强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宣传和行政指导,及时向群众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权力运行等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继续加强与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协作,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有效防控采血等非法胎儿性别鉴定行为。

5、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做好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和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试点工作。开展“五清楚五服务”活动,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定点服务制度。贯彻国家卫计委有关流动人口“一盘棋”机制的要求,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做好信息采集变更、生育通报及全员跨省流动人口个案信息核查等工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率达95%以上。

二、民生为重,强化优质服务

1、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加强市、镇街两级财政对计划生育农村奖励扶助、持证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等政策的保障,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兑现到位。

2、加大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救助。贯彻国家卫计委等5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和发生重大疾病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做好特扶金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的上门发放工作。全面实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住院护工保险。在生活关怀、养老关怀、健康关怀、精神关怀、生育关怀等方面,加强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继续做好计划生育信访稳定工作。

3、优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开展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单位活动,优化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家庭健康(生殖保健)服务率达到90%以上。积极倡导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结合公共卫生体检工作,开展好孕环情监测随访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质量,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90%,有效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完善药具零距离服务圈建设,全市村(社区)免费药具发放机安装率达100%、完好率达95%以上。继续做好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与预警工作。

4提高人口信息质量。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实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开展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和跟踪监测。加强人口信息采集管理工作,提高人口计生统计数据质量,人口信息化建设达标率达95%

5、做好0-3岁婴幼儿早教工作。继续做好进门入户服务和普惠性教养服务。2-3岁婴幼儿接受免费体验性教养服务率达65%以上。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成员单位与属地镇街协作,强化早教机构监管,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深化改革,强化基层基础

1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在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中,切实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开展培训,重点提升计生队伍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健全计划生育基层协会组织,继续推进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

2、强化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三解三促”和“三严三实”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法治观念、服务观念。推进人口计生部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相关问题的后续整改,推动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建立健全联系基层长效机制、组织群众工作机制、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内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创新宣传教育手段。坚持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增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人口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举办避孕节育、青春健康、更年期保健等公益讲座,普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普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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