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1997/2015-00044 | 生成日期 | 2015-04-04 | 公开日期 | 2015-04-06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农林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报告 |
主题(一级)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级)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关键词 | 渔业,资金,报告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江苏省财政厅:
根据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级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海计〔2015〕18号)精神,下达我市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资金150万元。为加强我市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促进水域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现将2015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实施方案报告贵局,具体内容见附件。
特此报告
附:2015年江阴市长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实施方案
江阴市农林局 江阴市财政局
2015年4月4日
附件:
2015年江阴市长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实施方案
根据《江苏省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规范(试行)》(苏海环[2007]17号)、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级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海计[2015]1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江阴市长江渔业资源的人工增殖放流工作,提高人工放流效果,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实施生态修复,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完善人工放流措施,合理调整人工放流品种,全面提升人工放流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长江渔业资源增殖,维护水生生物的多样性,努力实现我市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步骤
1、放流计划。根据我市多年来对长江渔业资源调查情况,结合长江渔业资源和水域环境不断变化的特征,研究制定2015年放流计划。
放流品种为河豚、细鳞斜颌鲴、四大家鱼夏片、花白鲢、四大家鱼鱼种。
放流地点:主要根据不同品种对水域环境的要求和水域中的资源状况来挑选。
放流计划:时间为6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计划放流河豚鱼夏片150万尾、6-8CM河豚1万尾;细鳞斜颌鲴8-12CM 1万尾;四大家鱼夏片500万尾;花白鲢鱼种6-8尾/公斤15万尾。
2、放流苗种供应单位的选定。根据规范要求,组织人员对苗种市场进行调查,赴苗种生产单位实地考察,掌握苗种生产单位在繁育、管理、质量等方面的基本情况,确定放流苗种供应单位,签订苗种供应合同,符合公开招标的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3、加强放流前监管。定期到放流苗种供应单位了解生产情况,掌握苗种生长及质量状况,督促做好生产管理。
4、组织实施放流。按照放流计划,组织开展人工增殖放流。认真做好放流苗种质量抽样、规格测量,严把质量关,确保放流苗种的规格整齐、体质健康。做好苗种的称重、计量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放流任务。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为保证人工放流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人工放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江阴市农林局夏源秋副局长担任,纪检、计财、渔政、水产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放流工作的重大事项和年度增殖放流计划,协调相关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由渔政站、水产站和计财科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放流工作的实施。
2、大力宣传。实行公示制度,及时把放流区域、时间、品种、规格和数量等通过农林网社会公示,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监督作用,邀请新闻媒体对放流过程进行跟踪报道,扩大人工增殖放流的影响,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3、完善监督制度。为提高放流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届时将邀请部、省渔业主管部门领导和市、县(区)政府领导及渔民代表共同参与放流,监督放流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确保人工增殖放流规范化。
4、强化入江苗种保护。做好放流区域内鱼类的禁捕工作,加大对渔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提高人工增殖放流效果。
5、评估总结。认真开展放流苗种回捕率调查和放流效果评价工作。放流结束后,及时做好放流工作总结和经费使用情况的上报工作。
四、经费预算
总预算为150万元,其中苗种费145万元,其余5万元用于苗种的投放、增殖放流的评估以及放流活动的组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