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大数据管理和政务服务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大数据管理和政务服务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信息索引号 014041866/2014-00040 生成日期 2014-12-31 公开日期 2014-12-3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告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键词 公用事业,总结,公告
效力状况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目标

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目标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服务中心)

 

2014年,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服务中心)始终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为宗旨,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今年主要工作

中心年共开展交易1041项,实现交易额156.18亿元其中:建设工程完成招投标项目510个标段,中标工程造价152亿元;完成政府采购项目523项,实际采购总金额为3.87亿元;完成综合交易8项,总计3100余万元。

(一)创新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

1.积极推动实施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库制度。经江阴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共有5192家企业进入2014年度的《江阴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已于41日正式启用。

2.试用评定分离新模式。中心通过大量调研认证,参照各地成功案例总结经验教训,在江阴市第一初级中学新校区工程(设计)项目招投标中首次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环节由专家给招标人提供全面、公正的专业意见,定标环节则给予招标人充分的择优权,真正体现“业主负责制”的责权统一。

3.优化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调整民营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投标方式,对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民营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由邀请招标方式调整为直接发包备案,着力缩短民营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手续办理时限,调动民营企业房地产开发商积极性,提高招投标监管工作水平和效率。对国有投资小型、应急型项目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的方式快速确定中标人,简化审核程序、缩短流转时限,解决小型、应急型项目流转手续多、招标时间长的问题,使工程从发布公告至开标、评标、定标控制在10日内,比采用公开招标的其他评标办法所需的时间能够节约13以上。针对江阴及周边地区具备一级及一级以上专业资质的单位相对较少、实际到江阴参与投标的一级及一级以上的单位更少的情况,借鉴预选承包商库中对于一级及一级以上资质放开门槛、鼓励进入的原则,取消一级及一级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到场的规定,增强中小型项目吸引力和“选优质队伍、建放心工程”的实际操作性,方便投标人。

4.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实现科技防腐。中心率先在省内建成保证金网上支付系统,通过信息加密和自检,最大限度地遏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和串标围标行为,实现了“投标保证金网银缴纳、未中标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时网银退付”的保证金收退全流程电子化。目前政府投资项目电子化招投标覆盖率已达到80%,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全面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二)创新政府采购交易服务

1.完善批量集中采购制度。扩大批量集中采购范围,今年共组织了2次台式计算机、1便携式计算机和1次空调批量集中采购,完成采购预1779万元,有效规范了预算单位的采购行为,节约了财政资金

2.健全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制定实施《江阴市政府采购专管员工作制度》。政府采购专管员全程参与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运作,并及时反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构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反馈、供应商评价和采购成效评价体系。

(三)创新综合交易服务

综合交易尝试公开电子竞价今年1月份,受江阴市公共交通公司委托,对公交候车亭、公交车身广告3年期经营权进行了公开竞价转让,溢价率分别达到156.67%133.33%有效保障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四)完善制度体系,明确行为准则

单位自成立以来,制度建设领域不断拓宽,今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已有的108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列出制度修改清单,进行制度廉洁性评价,形成《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手册》,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每个环节制度相互配套、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并将各项制度向全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对制度的敬畏感。

(五)积极开展业务培训,认真加强工作指导

对建设工程评委、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进入预选承包商库的企业进行业务方面的培训指导,营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初步建立覆盖全市乡镇(街道)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充分肯定取得较好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和问题:专家评委和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整体业务素质与市场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行为客观存在,但查处难度较大;工作场所及相关硬件设施不能满足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需要,影响交易效率和质量;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快。

三、2015年工作思路

(一)转变服务理念,推动各项工作“提速增效”

1.改进项目审查方式。为进一步提升国有资金项目审查的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快速审查机制。按项目大、中、小型规模标准及技术复杂程度来确定审查方式,由原来的普查改为普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大型及以上工程、学校、医院等民生工程及技术较为复杂的工程采取普查形式;中、小型工程采取抽查形式,压缩审查时限。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考核管理,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人,督促代理机构提高执业水平、规范执业行为,减少审查过程的反复,提高审查效率。

2.深度开发电子化招投标平台。优化网上审核流程,实现网上审核与OA办公协同,为服务对象提供快捷方便覆盖面广的网络服务,有效促进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的规范和高效。进一步完善国有投资小型、应急型项目“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机制,规范流程、提高效率。

(二)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参与各方满意度

1.探索直接发包操作新模式。按照全流程优化审核、全业务网上办理、全过程效能监管的服务要求进行调整,由现在的多次往返办理、多次审核办理模式变为网上填写上传资料、一次审核办理的模式,实现直接发包项目的快速高效办理。

2.推广评定分离新模式和两阶段评审方式。对施工图设计等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服务招投标推广评定分离模式,改变以往评标专家对评标定标起决定性作用的现象,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仅作为招标人定标的参考,由招标人组成的定标小组按规定通过票决来确定中标人,突出业主定标权。积极探索评标方法的改革,对于技术复杂或技术要求特别高的建筑施工项目,在评标方法上探索实行两阶段评标,分技术标和商务标两部分。第一阶段:技术标开标评标,技术标采取合格制或评分制,评出较优施工方案。第二阶段:商务标开标评标,如第一阶段技术标采用合格制评审的,在第二阶段可仅根据商务标的评审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阶段对技术标进行评分的,技术标评分可带入第二阶段,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

3.推进政府公共服务采购。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主体,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准确设置承接主体资格条件和准入门槛,结合项目特点制定科学的评审标准和方法,确保购买机制公平、公开、公正。

(三)严格制度执行,强化内控机制建设

1.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一是进一步畅通网络、电话等监督渠道,让群众监督制度执行情况。二是把握关键点,重点做好《项目审查制度》的执行,从项目审查内容、成效、评价反馈和审查内控等方面,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查流程、强化责任制度,提高审查服务的综合效益。三是强化问责机制,对制度落实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四是广泛听取意见,使制度执行的过程成为了解民意的过程,及时发现制度漏洞并整改,使制度执行更有生命力。

2.认真查找风险点。以关键岗位、权力运行关键环节作为廉政风险防范重点,从履行岗位职责、执行规范、自由裁量权和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梳理,通过对内部流程再造,不断优化操作流程和办事程序。按照标前、标中、标后合理配置操作权限,做到审核信息在内网全公开、运作过程全透明。中心科室内部实行AB角审核,科长最终确认发布,每个环节网上留痕,确保各环节相互制约。管理办公室按职责行使备案和监督职责,使管办分离真正落到实处。对大型、敏感的国有投资项目实行标前联合会商制度,各职能科室对招标文件资质条件的设置、评分细则等关键内容进行分析讨论后集体商量确定,杜绝一个人、一个科室说了算的局面,进一步降低廉政风险。

 

  • 收藏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