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740/2015-00002 | 生成日期 | 2015-04-20 | 公开日期 | 2015-05-01 |
文件编号 | 无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水利农机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级) | 水利、水务 | 关键词 | 节水,水务,工作制度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江阴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水利农机局分册) 江阴市人民政府 说 明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澄委发〔2014〕36号)“全面梳理政府职权,建立政府行政权力清单”的要求,编制本清单。 |
江阴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水利农机局分册)
江阴市人民政府
说 明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澄委发〔2014〕36号)“全面梳理政府职权,建立政府行政权力清单”的要求,编制本清单。
一、关于行政权力清理的过程。本次行政权力清理大体经历了集中审核、三上三下、合法审查、征求意见、专家咨询等主要环节,按照清权、减权、制权、晒权四个阶段分步推进。
清权。2014年12月17日,印发《关于全面清理行政权力建立权力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澄委办发〔2014〕92号),对市级行政权力清理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清理范围、对象和行政权力分类标准。根据《通知》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对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梳理,共上报行政权力事项6700多项,。
减权。从2015年1月15日至2月10日,市编办专门成立审核小组并借调了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6名同志进行集中审核,对各部门报送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逐项审核,着力做好“减权”工作,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与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不相适应的事项进行清理。此后,两次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市各部门征求意见,并提请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将《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布在市机构编制网,广泛征求市人大、市政协和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镇的意见建议,并于2月14日在《江阴日报》进行了公告。根据市法制办和各部门意见,市编办又对权力事项作了进一步修改。3月9日,召开专家咨询座谈会,对权力清单进一步调整修改,形成《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审议稿)》。经过审核确认,市政府各部门共有行政权力事项5851项(不含保密事项),其中常用权力3838项,3年以上未行使的权力2013项。垂直管理机构共有行政权力事项332项(不含保密事项),其中常用权力233项,3年以上未行使的权力99项。
制权。权力清单确定后,将按照“透明、高效、便捷”原则,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简化权力运行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提高行政效率。
晒权。根据市委、市政府“公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的要求,将清理后的行政权力清单在市编办网站、市政务服务网和市各部门网站上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根据清单运行的实际效果和各方面反映意见,对清单进一步调整完善。
二、关于行政权力清理的范围和对象。本次行政权力清理的范围是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各部门制定政策法规和目标规划等抽象行政行为以及部门内部人事财务管理、部门之间或者部门与下属事业单位之间、政府层级之间的审批事项等政府部门内部管理事项不在此次清理范围之内。本次清理针对的法定行政机关和组织是指:政府工作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依法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或单位以及部分垂直管理单位。
三、关于行政权力的分类。根据中央编办研究制定的《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行政权力的分类方法,结合中央编办、省编办对行政权力的分类方法,本次清理将行政权力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征用、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其中,行政许可必须具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等必须具有规章以上的依据;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则必须具有规范性文件以上的依据。其中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市审改办最新公布和取消下放的结果列入权力清单。
四、关于非行政许可审批。依据《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区分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这一类别。全市16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含垂直条线116项),此次清理全部调整到位。
五、关于审核转报事项。此次清理,为避免事项交叉,对各部门实际存在的审核转报事项同步进行了清理。由于各部门前置服务和委托授权的情况不一,在集中审核阶段重点对各部门的初审依据进行了审核。在法制办和行政服务中心的配合下,全市136项审核转报事项已清理完毕。
六、关于行政权力清单的公布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审议通过后,市编办将以清单形式将每项权力的名称、权力类型、行使主体、实施依据等,通过政府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开,并制定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办法,严格规定行政权力调整的条件和程序,规范行政权力的新增、减少和变更。从本次公布的权力事项看,由于受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限制,仍有部分保留的权力事项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这些都有待进一步深化改革,逐步取消、整合到位。
七、关于行政权力事项的运行。市各部门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将进驻市政务服务平台,实行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同时出台相配套的管理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努力使行政权力运转有序、阳光透明、廉洁高效。
八、关于加强行政权力的事中事后监管。为防止一放就乱,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澄委发〔2014〕36号)的要求,抓紧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会同市各有关部门,加快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
江阴市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四月
江阴市水利农机局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
序号 |
权力类别 |
行使状态 |
|||
小计 |
常用权力 |
三年以上未行使权力 |
|||
1 |
行政许可 |
13 |
10 |
3 |
|
2 |
行政处罚 |
155 |
15 |
140 |
|
3 |
行政强制 |
27 |
2 |
25 |
|
4 |
行政征收 |
4 |
2 |
2 |
|
5 |
行政给付 |
0 |
0 |
0 |
|
6 |
行政奖励 |
6 |
4 |
2 |
|
7 |
行政确认 |
4 |
3 |
1 |
|
8 |
行政裁决 |
2 |
1 |
1 |
|
9 |
行政征用 |
2 |
0 |
2 |
|
10 |
其他权力 |
11 |
6 |
5 |
|
合 计 |
224 |
43 |
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