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财政所、高新区财政局、临港新城财政局、靖江园区财政审计局,各有关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doc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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