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12-00100 | 生成日期 | 2012-03-26 | 公开日期 | 2012-03-28 |
文件编号 | 澄价发〔2012〕18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物价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
主题(一级) | 主题(二级) | 关键词 |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江阴市物价局文件
澄价发〔2012〕18号
关于加强“清明”、“五一”节日
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各物价站:
2012年“清明”节、“五一”节小长假即将来临,为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3月26日起至5月4日在全市组织开展节日市场价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市各级价格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清明”、“五一”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要针对两大节日市场的消费特点,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开展检查,规范行为。本次检查结合目前全市开展的治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同步进行,重点是与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和旅游度假和群众及社会密切关注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具体包括:客运价格执行情况;殡葬服务收费及其明码标价执行情况;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停车场收费及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各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加油站等经营场所的明码标价政策执行情况等。各地要积极履行价格监管职能,严肃查处各类乱加价、乱收费及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违法行为,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
三、加强值守,妥善处理。两大节日期间,要落实值班制度,加强价格举报和12345社会求助服务工作,安排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确保节日期间“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要热情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及时化解价格矛盾。要成立应急检查组,及时查处价格举报案件,维护群众的价格权益。
请各站将“清明”、“五一”节日期间市场价格检查工作总结于4月5日和5月2日前上报市局价格检查局,QQ:406544786。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抄送:无锡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局。